應該是3月,我定速118開內線,前後無車,中線道也前後無車,外線只有1輛紅斑馬。两車就這樣開了5~6公里,後來紅斑馬下交流道,我繼續北上。不要說我的車速不準,車速不準的請入厰維修。比較GPS差0~2。對過路邊里程牌,83公里行程,里程表只差100~200公尺。內線依規定連續行駛沒問題的。
三寶爸爸 wrote:我才不開90km,我至少100km好嗎?你真的有在開車嗎,你不知道有多少人開90公里的嗎,...(恕刪) 『速限』無關路權 !開多少公里?無關你能不能走"內側車道" !我當然知道很多90km, 所以包括您120km在內, 沒有"路權"就必須離開 !這裏速限140km我們就是開 140km, 但是車就是在外側車道, 不會影響到整體車流不抓超速嗎?不是,更嚴! 超過5km就開單了! 荷蘭超過3km就開單了
我跟你講開不到1公里就會遇到一個路隊長90公里的速度,今天我為了全家人的安全我一定要開在內線車道,荷蘭關我們什麼事,在台灣你超速20公里就算你在超車車道還是一樣照樣開發開罰單,我開車為什麼要這麼累為什麼要去擔心說在中線車道會有大車,我就在內線車道又不累又輕鬆爽爽開,重點是十幾年來我就是沒有被開過罰單?我覺得你應該是要去告訴那些路隊長要開快一點,我只是副隊長而已責任都不在我身上好嗎 herblee wrote:『速限』無關路權 ...(恕刪)
東西不能只看表面,那是因為他們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我在高速公路上面定東西不能只看表面,那是因為他們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我在高速公路上面定速,至少有2秒鐘的煞車距離,問題是你你在中見跟外側車道遇到砂石車砂石車可不會跟你保持安全距離 8924132 wrote:只能看著路隊長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