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GEAR wrote:哇賽,真不愧是Mobile0”4”,人被砍怪他不帶盾牌。一堆檢討機車的,不去嘴計程車為何要闖紅燈。今天兩人駕駛的交通工具對調,那又不一樣了 因為開樓的網友只檢討計程車闖紅燈,無視重機騎士超速。這邊沒有網友護航闖紅燈,但是有網友護航超速!
我既不是交警更不是法官,法規的事輪不到我去費思量。只是好奇在時速50以下的重機vs轎車:1.一般人在這樣的突發狀況煞的住車嗎?2.如果沒減速50直接撞上致命機率?3.一則沒遵守交通事故跟孝孫的連結是什麼?
搞不好計程車也沒有闖紅燈,是兩邊號誌異常,有計程車那邊的號誌可以證明來看?網路很多號誌異常新聞。我記得之前台中有名人的新聞,開車撞人,但是質疑號誌異常,結果好像輕判。所以雖然有路權,還是要有防禦駕駛的觀念,不然雙方都以為擁有路權時,這是很恐怖的。
kib72377 wrote:路權論,害死一堆懵懂無知的屁民啊....(恕刪) 只會吵2輪4輪的憤青根本無法理解人死了就算爭到100%的路權也沒有意義,法規上的路權是用來建立行車秩序,以及發生事故時肇責的歸屬釐清,然而路權在現實狀況並不能預防違規不遵守交通規則的駕駛人,因此產生了防衛性駕駛這個觀念來保護自己的行車安全,拿路權當盾牌就像是拿自己的命賭別人不違規,早晚連命都輸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