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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你們會讓公車嗎?

~我不是傑~ wrote:
既然大家都懂 你講的"幹道車、直行車擁有優先路權~~大家都懂",那這件事還需要 議論甚麼?...(恕刪)


我收回「大家」這兩個字

剛仔細再爬了一下前面的樓,好像真的有人不懂......
歡迎光臨我的網站  行動最愛網 http://i-favorites.net
~我不是傑~ wrote:
你講的
不就 在我第一篇 貼的交通法規宣導內容有答案了嗎?? 我還標示顏色。。。

我沒說你錯
更不會打破直行車優先的基本良知
只是實務上來說
「肇事」不只一種原因更不會只用單一法條來解釋

另外從來沒有肇事比例這回事
A肇責A吃,B肇責B吃
這是A與B互賠,一般人便宜行事的說法
你標的顏色正確,但實務上這只是判斷肇責的參考依據~不是天條

再回覆你「出事時,是看你讓不讓 來判決嗎??」
讓與不讓,是看到或預知有衝突,駕駛人自己的選擇
如果是在雙方都知情的狀況下發生肇事,這絕對是判斷肇責依據
黑羊與白羊都不會是受害者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突然衝出來,直行車來不及而撞上"

"直行車早已看見轉彎車出來,到路口卻未減速而發生碰撞"
2種情境轉彎車的責任都不會少,但直行車會得到不同的結果

拜託不要跟我道歉...
我從來沒有說你貼的錯
你覺得我離題那我就離題了不好意思
網路上討論就算了
我在路上討厭三寶與討厭正義魔人的程度是一樣的
自律然後輕輕鬆鬆就好~
沒必要戰戰兢兢

對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寫道
行經路口或人行穿越道未減速,先罰600~1800元
平常沒人會理這條,但發生肇事的話很容易被拿出來檢討~要注意嘿~

~我不是傑~ wrote:
願聞其詳
依你所述與見解
請問 你覺得 "對大家最有幫助的方法,不是在那邊只憑解讀交通法條,或是實例。"

請問 你有甚麼好辦法 來幫助" 大家(讓駕駛人)都不要出車禍,不要造成自己或他人的損傷"
請問具體要用甚麼方式? 道德勸說? 品德教育?(左述若100%有用,那還真不需要法律),還是???
我還真想知道,撇開 法規、實例,能否請你 教導 提幾個實際可行又能100%達成目的的方法給大家都不會出車禍??...(恕刪)


有什麼交通法規是實際可行且100%達成目的?
法規只是條文,遵守與否仍在於人。
法律也只是最低的底限,當然,你開心就好。


我接受理性討論,也喜歡學習實際有幫助的論點或新知
我想,這裡是公共討論平台,很多人也是抱著 學習新知 的想法,來這逛
我懂 不是每件意外、車禍 都只能用通案來看,或每件類似案件就只能用同樣法規適用到底
在這發言,如我有不周延或錯誤的地方,有人能明確指出改正我,學習到的不只是我,還有其他原本不懂的人
對我而言,我覺得都是件好事
我有誤導大家的地方,有人能導正我,我也虛心受教與檢討甚至認錯

我不會在這跟你爭論 "誰開心就好"
因為 是你引述我的發言,提出 "對大家最有幫助的方法,不是在那邊只憑解讀交通法條,或是實例。"
所以 我向你請教,那 甚麼才是 對大家最有幫助的方法呢??
既然你針對我的發言說是無用的,我想 你一定有甚麼見解能提供出來幫助大家吧??

你講的 法規、法律 是人在遵守,法律是道德的最低要求,這是當然,大部份的人應該都懂
也說 有什麼交通法規是實際可行且100%達成目的? 所以對照你說 我提的法規既然是無用的邏輯,你是認為大家就不用遵行或只要依照"自己開心就好"來行事就行了?
那這棟樓,還討論甚麼? 樓主 就依 他自己開心就好 不就好了?

法規、法條 不會告訴我們甚麼能做,它只是告訴我們 甚麼不(能)要做,做了會有甚麼結果
法律沒規定不能吃大便,但有人會隨意拿大便起來吃嗎?? 我想正常情況下 是不會吧
因為 "正常狀況"下,我們會去分辨甚麼能做、甚麼不能做(透過 教育、品德修養、道德...),而不需要法律來規範
法律、法規 大家能選擇要或不要遵守,那是你的自由
但目前,只要 觸犯到法律或法規,可能就會有其後果

整棟樓到此,我有宣揚說 樓主 是對的嗎? 我有去鼓吹大家要去當神風特攻嗎??
第一篇,我只是告訴大家,依照現行交通法規宣導,如只是一昧去說樓主"錯"的,要去注意現在法規是怎樣的規範與修改
你可以說 我提供的 資訊 沒用,我OK,因為車禍永遠不會是通案,很多事本就一體多面
但 你自己或許能思考一下,當你說我的資訊沒用時,你至今 又提出甚麼 對大家有幫助的 實務論點或見解??
還是 你的高端論點就是 "我開心就好"之後,就能幫助" 大家(讓駕駛人)都不要(會)出車禍,不要(會)造成自己或他人的損傷" ??


mtsui wrote:
2018-01-24 13:41 by mtsui
有什麼交通法規是實際可行且100%達成目的?
法規只是條文,遵守與否仍在於人。
法律也只是最低的底限,當然,你開心就好。
這真的蠻誇張的

明明大老遠就可以看見公車要轉彎 還刻意加速 真的很危險

以後就別這樣開車了吧
這種遠遠看到有車要轉出來還加油門衝上去捍衛直行車路權
這開車行為本來就是錯的
還有人一直幫腔(他開車可能都不轉彎的)
難怪法條中的"應注意而未注意"一直沒辦法拿掉~有其道理
你看不到我的暱稱 wrote:
這種遠遠看到有車要...(恕刪)

"你看不到我的暱稱",這名字取得真好...........
卍 遇到爛人,及時抽身,遇到爛事,及時止損! 羅斯柴爾德-洛克菲勒 卍

你看不到我的暱稱 wrote:
這種遠遠看到有車要轉出來還加油門衝上去捍衛直行車路權
這開車行為本來就是錯的
還有人一直幫腔(他開車可能都不轉彎的)
難怪法條中的"應注意而未注意"一直沒辦法拿掉~有其道理...(恕刪)


不只吧
行經兩個路口...
都沒減速

一個是花市..老年人出沒
一個是國小..小學生地盤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公車車頭出一半了,你本來就要煞,先讓
而且你還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應該要吃罰單才對
不長眼 wrote:
這個直行車距離該路...(恕刪)

處48-1-6實務上通常是肇事發生才會去研判,客觀上應依轉彎車開始駛動時間來判斷。

影片中車主與公車距離約60m處轉彎車開始駛動,以樓主相對時速65km/h跟依規定減速

後40km/h比較,兩者到達時間相距約2秒之內,時間上兩者皆不足讓公車進入同向車道,

公車駕駛人面對時速不明高速來車仍決定相距60m處駛出,明顯未盡禮讓之責。

道安102-1-7但書96年已修法,先轉先贏的觀念必須揚棄,若因而肇事,目前法規而言

公車駕駛人無法全身而退。至於樓主違規行為就不贅述了,點出公車駕駛行為亦有瑕疵

,藉此釐清駕駛觀念,不代表認同樓主駕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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