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傑~ wrote:
既然大家都懂 你講的"幹道車、直行車擁有優先路權~~大家都懂",那這件事還需要 議論甚麼?...(恕刪)
我收回「大家」這兩個字
剛仔細再爬了一下前面的樓,好像真的有人不懂......
~我不是傑~ wrote:
你講的
不就 在我第一篇 貼的交通法規宣導內容有答案了嗎?? 我還標示顏色。。。
mtsui wrote:
2018-01-24 13:41 by mtsui
有什麼交通法規是實際可行且100%達成目的?
法規只是條文,遵守與否仍在於人。
法律也只是最低的底限,當然,你開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