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偵查庭代表有案件疑慮檢察官需要釐清事項才會開庭我會建議將行車紀錄器給檢察官看這樣他就可以依據證據行使職權不起訴若甚麼都不提證據說也說不清到時你是被列關係人是會被起訴然後才開地方法院庭縱使法官看你證據確認無罪但你也被多開一庭浪費一次時間是被告過失傷害還是肇事逃逸?然而看你的記錄器的確有因果關係因為對方的確因搶快失控不慎受傷所以無法告對方誣告之嫌只能盡快讓檢察官不起訴就好
A辣愛怕跑 wrote:沒有肇責卻要負肇逃...(恕刪) 應該是這樣解釋肇事跟逃逸要分開想肇事不一定有肇責,因為可能是對方的錯但是對方的錯而無責者肇事當做沒事而離開者,就是逃逸所以無肇責卻可能背上肇事逃逸的說法,應該是這樣解釋!!
3/5上了地檢署偵查庭詳細內容也不多贅述了就講一些我還記得的跟各位分享吧(檢察官:檢)一進到內都就位之後檢問對方是不是告我過失傷害對方說沒有(咦???)又接口說可以現在告嗎檢說發生是各六個月內可以(心想怎麼翻供啦?真好奇上次是誰去做筆錄的)好啦~檢問了些問題~我聽到一個最傻眼的對方說因為我要衝撞他~所以他才要快速騎過我真是傻眼了~我要是正常速度開不知道會怎樣明明就完全都不看車..要是我右邊有機車衝出會怎樣呢?後來檢認為對方有兩點要遵守1.30公尺以前需打方向燈2.應靠內側(左側)後再彎對方一直強調有打方向燈.檢說哪裡?我沒看到對方還說方向燈比較小等等....偏偏後面還有一台的機車有打方向燈而且早就打燈.並靠左側被檢拿來比對總結來說檢認為對方未打方向燈須提出有打燈證據證明再說檢也有對我說一些我不知道的事:先進入車道的車有路權.以這起案例來說檢說對方先進入車道.我還未進入那就沒有轉彎車應讓直行車的說法也就是說對方有優先路權(好吧我還真不知道~要多多注意了)如果認為這些話是常識..好吧請跳過謝謝檢也說我遇到這情況不應按喇叭也該停車老實說我根本沒想那麼多點按喇叭只為了提醒機車車主沒停車是我根本還在一檔大概頂多只開了快10還10多吧還沒換二檔速度真的其實很慢如果緊急剎車害後車追撞可能更麻煩最後~檢說以行車紀錄器來看總結對他很不利如果無法提出證據可能會不起訴我我想了想~對方根本提不出證據因為根本就沒打燈呀!!檢也問了對方是否要做車禍鑑定(記得好像是民事?)說需收費三千是政府還哪收的對方也很堅持要做車禍鑑定看來對方是要告到底了我還是認為我很倒楣被告我也認為對方自摔也很倒楣但是總結就是被牽拖的最倒楣我總算了解為什麼很多人不幫忙摔車的因為就是怕這種情況發生吧
owlowlowl0212 wrote:一整棟樓看下來快笑...(恕刪) 大大別這樣~我也是想過誣告我也是很沒法律常識的人我相信很多人沒碰到其實都不會知道後來了解之後才懂的pafupafu wrote:樓主有找律師問過了...(恕刪) 有因緣際會遇到一位律師我問過之後他說他覺得我不會被起訴但是..還是要看檢察官如何認定zenus wrote:起不起訴是檢察官判...(恕刪) 大大這也只能花錢了事了..拍拍老婆的姊姊正常騎車被對方闖紅燈撞到骨折結果老婆姐姐被判應注意未注意..chenann wrote:樓主算是好駕駛了!...(恕刪) 謝謝稱讚~我自己是騎車開車都盡量會讓就是想避免這種事發生無奈...對方沒跟我聯繫~根本都不知道對方資料喔!!我只是有點壓力因為沒遇過真的認同法律是為了保障懂的人A辣愛怕跑 wrote:我覺得必須要相關不...(恕刪) 我記得肇事逃逸應該是要有碰撞而我跑掉而肇責是上頭認定所謂的因果關係應該是兩者不同的肇事逃逸一定有肇責肇責不一定是肇事逃逸有錯請鞭 andylin32512 wrote:樓主 真心想幫你 ...(恕刪) 我已經什麼都說了DR嵐 wrote:是偵查庭代表有案件...(恕刪) 他是告我過失傷害"跟"肇事逃逸我也是希望不被起訴阿阿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