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ndiM wrote:因為小妹我跟男友都是...(恕刪) 建議你先去調解委員會詢問如何處理比較妥當,還有去申請出判表一切都會很明了,不要慌一切冷靜思考處理強制險有體傷部分20萬其餘的看你是否有保第三責任險是可以處理看護費用跟精神賠償,這都是可以談的。
又不是汽車, 不一定是前後車吧.但未注意車前狀況的你們一定是肇事主因有些人覺得是小錢, 說的一派輕鬆, 大概是這樣.會請律師大部份都想狠狠咬一口. 要不然律師費的不夠了,努力的去談和解. 單據該付的就付. 有証明的就付.多的就要看你能承受的範圍了. 精神賠償遠大於或等於實際的損失, 你可以去找找有沒有案例啦.收集公開的資訊並不違法啦. 記得要存檔印出來哦.真的上了法院, 必定要誠實面對.PS1. (很奇怪. 通常只要是學校老師, 都通都要的比較多, 看到不少上網抱怨的案例, 尤其對象是小學老師, 不知道為什麼?)PS2. (說句實話, 雖然重了點, 連最基本該繳的都不繳. 怪誰呀, 活該. 要記得此事教訓)
真好笑 樓主都過了半年內的傷害告訴期了,告人不用請律師嗎?請律師不用錢嗎?律師一庭去三次,這樣 5W 樓主有錢嗎?還有上法院,法官跟你談的都是法條也就是觸犯了什麼法那一條你以為像電視電影演的說一說就完了嗎?這樣還要律師幹嘛?律師就是來幫助你以法告人或辯護的,這是我上了幾次法院的經驗。反正樓主現在也不用去告人了,只能從對方的賠償金額去降低。如果被判刑事有罪,以被關30天計算最少要 3W 。然後刑事有罪民事對方一定贏,如果最少判 5W 這樣就要 8W 了。所以去和解庭時就哭窮,然後展現誠意說願意賠從 3W 開始談。汎古實業 wrote:樓上一堆法律外行人...(恕刪)
妳們是肇事主因應該是沒錯,妳應該專注在談判上的攻防。上法院是雙輸,他們其實也一定不希望,建議妳金額開高一點。假設妳最多出5萬。就和他們說3萬,如果不同意的話,到檢察官那可能還會叫妳加一點合解,那妳再開4萬。如果還是不同意,到那法官也一定還會叫你們合解,妳再開5萬。這樣是避免最壞的情況,讓法官他們看到你的誠意,除非你有把握5萬他們就合解,那當然就一次給5萬最簡單。
FendiM wrote:因為小妹我跟男友都...(恕刪) 一般追撞上法院會分兩庭民事庭的賠償肯定沒那麼多刑事庭的話態度好一點一般都是一到三個月役科罰金一個月約三萬這叫以刑逼賠不過這種也不用擔心如果判三個月緩刑兩年兩年過後不要犯罪就都沒事了不然就只是錢繳給政府了
TO #208~幹嘛打刑事官司,我講的是民事吔.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為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97條第1項條定有明文,是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被侵權者,自得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內(自有侵權行為時起十年內),向侵權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另外一堆人在談什麼"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個前提是該狀況有 "注意並及時反應的時間及空間".就版主所說狀況,後車根本來不及反應,就不適用[應注意而未注意]了.TO #214 ~不懂法律真的別亂給建議.(真好笑 樓主都過了半年內的傷害告訴期...這干我的建議屁事?,民事賠償有2年時效)我打民事官司就没請過律師,而且還没輸過.在法庭上不請律師很吃虧,不過這是在不懂法律的前提下.一般没有法律知識的人不照規矩打官司,法官很吃力,當然你就吃虧.但如果你懂,又佔足了理,本例根本就不會輸.當然啦,打嬴官司的前提是版主所說的就是事實.穩嬴的哪有可能還付錢賠對方?只有無知和怕麻煩的人才會付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