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therneilss wrote:很抱歉騎車開車了二...(恕刪) 聽你講的好像你很棒一樣對啊 今天你開一台車子比較高的 一個小孩在車前面你注意的到?今天意外就是"意料之外"談甚麼顧不好 高速公路上 前面一台車晚上沒路燈沒開燈逆線往你衝過來 你一定反應的過來?不然為何車廠要研發更多主動安全防護的系統來預防事故發生?Ex.碰撞預防系統.夜視系統...這些都可能發生的危險狀況,可以讓駕駛人提早採取因應措施,避免意外發生。
Acer_kewei wrote:少一個三寶, 北市...(恕刪) 這個事件跟技術完全沒關係好嗎?純粹就是該婦人完全沒注意後方來車,任意右轉造成的。雖然人死了很遺憾,不過你有想過撞她的人,很可能莫名其妙就要背負幾佰萬的賠償責任嗎?我相信這比死還痛苦。
法官肯定會認為"應注意而未注意"來判她過失!才不會管妳這樣短的瞬間來不來得及注意&反應...如此理論,女大生能否控告監理單位業務過失~應注意而未注意這類的危險駕駛人上路?女大生能否控告北市交通隊業務過失~應注意而未注意這類路況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