煞停時間多少
閃黃燈到撞上算一秒好了
以時速40來說
每秒11公尺
請問誰能反應?
誰又能馬上停下來?
只能說該女運氣真的很差
碰到三寶不打緊
還碰到神邏輯的法官
以為每個人都是大聯盟打者
可以在0.14秒做出判斷
然後0.14秒做出反應
車子可以在半秒就停下來
反應時間僅1.84秒!騎士撞死人無罪 網友讚:法官英明
法院審理時,將事故送鑑定,也認為蘇姓婦人小跑步穿越馬路,是肇事原因,逢甲大學事故研究中心也根據錄影畫面分析,當時戴姓男子時速約30-40公里,根據煞停時間計算,時速30公里要2.63秒,40公里要3.01秒,但當時蘇姓婦人闖入車道,戴姓男子只有1.848秒反應,因此桃園地院法官認為是蘇姓婦人這樣突然穿越馬路的舉動,才會造成意外,戴姓男子不需要負擔過失責任,因此無罪。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43687
在台灣騎車開車真的很怕碰到這種情況
剛好在路口附近碰到黃燈
有時衝也不是不衝也不是
只希望判決能回歸科學專業
而不是流於人情世故
這樣只會讓更多人投機取巧
cdyao wrote:
(設計對白)
被告於煞停前一秒有在後視鏡內看見後方機車,但不知道他會加速闖黃燈,
被告不應在來得及通過黃燈時的狀態下停車。
(阿如果這時前方黃網線也有機車咧~~~~~)(恕刪)
k... wrote:
一直執著在閃黃燈跟...(恕刪)
這案例跟機車撞死人判無罪的,並無法完全相提並論!!
這案例完全輸在 黃燈亮起時汽車未過停止線~~
以交通法規來講~~黃燈亮起時..未過停止線就得停車!!
但有很多原因可能無法立即停車~~ 所以在交通法規上沒有另訂罰則!!
但...... 只要發生事故!! 這就是判決的依據了!! 黃燈亮起時~~車輛未過停止線!! 就會被定義為闖黃燈!!
搶黃燈時你就是在賭!!! 賭過...沒事!! 沒賭過...車與車碰撞.人沒受傷,沒事!! 沒賭過...車與機車碰撞.人受傷,被提告過失傷害你就出事!!
法律不是1就是2~~它只看事實 它不管你那麼多!!! (被後車撞到...停止時跨越停止線...無法急煞)
另外~~ 過失傷害是(另外)提告... 有沒有發生事故~(有),有沒有造成他人身體傷害(有) 這樣過失傷害就成立一半了!!
再來就是看你的過失情節~
ragexyz wrote:
同理紅燈時不得跨越...(恕刪)
我們看得都是道德面~~
但...法律不是給你攪再一起看的!!!
A告B過失傷害來講~~ 事實已明確~ "過失"的主因就是闖黃燈了!!
A他闖不闖紅燈~~已不是這案號的重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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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傷害罪來比喻好了~~
A辱罵我...一直罵我!! 我受不打了他~~ A提告傷害!!
上了法院~~我跟法官說~~因為他罵我~~所以我才打他!! 我應該沒罪!! 法官會理你嗎?
那A有沒有犯法~~當然有!公然侮辱對吧!! 那A怎麼沒事?? 但B沒告阿~~ 等換B告他法官才會另外審判A~~
一案歸一案!! 若要全部攪在一起~~那就不用上法院用法律來判了!! 叫公道伯出來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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