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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身佔停車位還嗆人


葉梓楓 wrote:
擋車男紅了我也贊成...(恕刪)


都叫樓主撞她,死都不怕了,打啥馬賽克!!!

dizan5931 wrote:
那是停車位,又不是小吃攤的座位,跟人比幹嘛!!!只要比他的車早到,就可以比他早停吧!!
...(恕刪)


台灣是一個法治的社會,的確也沒明文規定不可以人佔位,
但是前提也是車子可能只是迴轉一下馬上就到,不然在道德觀感上的確不好

我會這樣講就是因為常常也都看到對向有停車格但是雙黃線,如果繼續往前開到路口迴轉,
通常會被直接雙黃線違規迴轉的人先停走,說真的如果不能請乘客先去佔位,
為了遵守交通規則反而會被違規的人停走...只能說無言阿
sam0936 wrote:
樓主就是想要網路霸凌...(恕刪)


原來這不可取.受教了.

有冒犯到.歡迎來告

他敢做 我不能po?


應該撞下去,頂多關個幾年
andy1228 wrote:
今早在路旁準備停車...(恕刪)
送去檢舉就好了
讓他爽一下
這種人 我也遇過
但是我嗆回去了

sam0936 wrote:
我會這樣講就是因為常常也都看到對向有停車格但是雙黃線,如果繼續往前開到路口迴轉,
通常會被直接雙黃線違規迴轉的人先停走,說真的如果不能請乘客先去佔位,
為了遵守交通規則反而會被違規的人停走...只能說無言阿...(恕刪)


遇到這種狀況我會直接開走繼續找
人家爛就算了沒必要跟著比爛
什麼年代了還在佔位

高級書僮 wrote:
應該撞下去,頂多關...(恕刪)



上個月真的有87許願
你來阿
你來阿
你來阿

結果真的撞上來了
還上新聞討拍拍

andy1228 wrote:
今早在路旁準備停車...(恕刪)

遇到這種情況,還是摸摸鼻子走人吧!

AKB濕吧 wrote:
上個月真的有87許...(恕刪)



也有87像警察許願對自己開槍

結果腳真的中彈了

高級書僮 wrote:
應該撞下去,頂多關個幾年

好辦法,一個死了,一個去坐牢,
少了兩個爭車位的,停車更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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