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衷咧,既然你不是當事人為什麼能腦補這麼多,這些看來都只是藉口而已,台灣人最會找藉口了違規不是事實嗎?根本就佔據整個車道了,還有人幫他說話(倒楣繞到對向車道被撞死算誰的),台灣最美的真的是人,因為情理法,理盲濫情一堆,然後再來罵法官判太輕之類的,真是無可救藥了jenhoxen wrote:你到底從那裡開始讀...(恕刪)
因為違規是事實阿違規你懂不懂阿你說的其他都只是藉口而已藉口你懂不懂阿違規是事實,還有人護航,佩服佩服法律有規定拉肚子可以佔據整個車道回家拉屎嗎?法律有規定找不到車位懶得走遠路可以佔據整個車道停車嗎?沒有吧但是有規定違規亂停是要開罰的既然是事實,又非當事人,為什麼能腦補一堆護航?你不去當小說家或者辯護律師真的很浪費人才照你的邏輯,哪天我想拉屎臨時找不到公共廁所或者便利商店之類的,我可以連闖幾十個紅綠燈對吧,因為我有苦衷,我要拉在褲子裡了,警察不能開罰我,其他人被我撞到算他倒楣酒駕也不用罰了,因為他搞不好也有苦衷,被妻子戴綠帽,或者被公司裁員,或者發現養了20年的小孩不是他的,這麼悲慘,喝點酒開開車散心可以吧,警察可不能罰,不然太沒人情了,被他撞到的也只能算倒楣,誰叫他這麼悲慘的,對吧非當事人還能腦補一堆護航,警察和法官全部撤掉好了,腦補無敵,全部有苦衷全部無罪jenhoxen wrote:你們都不是當事人,...(恕刪)
銀車車主1.併排停車2.佔用車道簡單清楚這兩種違規都算,如果是我會開檢舉併排來送!之前在下大雨天的天氣,單線雙向的道路,一台貨車硬是跟銀車一樣!小弟我就叭了幾聲,車主看了幾眼不回應,我也不跨線(雙黃線)也不回頭(等於逆向),就等他3分鐘內上車走人(駕駛離車屬"停車"),回家直接上傳檢舉!話說罰單很多快繳一繳免得日積月累!想知道是1/30還是1/29呢?我想不重要了吧!反正違規成性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