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說不管開多少(既使已經開表速120KM/H),講明了是超車道,那意思就是超完車,就得乖乖像大貨車一樣回中線或原車道(超車道三個字字面翻譯有這麼困難嗎?)。別人怎麼開超速否 那是國道警察的事情,和你這台車沒有關係。
這篇感覺像是自嗨區到底是佔用內車道會被開單還是超速?到底是狂閃燈超速切車道沒品還是110速限神龜一堆人自嗨說超速不關你的事叫警察來抓我啊那內車道速限內你連叫警察都抓不了我還真沒聽說110內車道會被開單的是誰文盲 是誰沒讀書?現在就是超速抓太鬆如果一超就罰 這個版就沒必要討論了不要扯家裡有急事啦 都是藉口家裡死人還有空再那裡說要玩死龜車男?我也會超速我也會小飆但我知道我的行為是錯的真佩服版上一些大人物皮的厚度
只要中間車道沒有車了, 就不要佔內線.....趕快開到中線...等到你追到下一台車時, 再開到內線超車, 超完車再回中線....一堆佔內線的車主應該是聽過或看過什麼開在一直線比你一直變換車道來的省油的鬼話....佔住內線的你難到沒看到從中線超過你車的人中指正比著你... 內心已經幹憔你幾百遍了....
hoomdtgk wrote:如果我在內線車道以110公里在超車,後方又來了一台以120公里的速度要超車,我讓還是不讓? 正在超車時當然不需要讓,這時如過後車逼車,那就是後車的問題。不過,一旦完成超車動作,且中線車道有足夠的空檔,且有阻擋內線後車之疑慮,此時請立即移駕到中線車道。
不要在說連高工局局長都回答不出來這問題了法條說明很清楚,小型車得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哪那是他的路權你因超速閃燈按喇叭要他讓出他合法行駛的路權反而違反了最新通過的道路交通處罰條例這行為是惡意逼車,超速公共危險難道你們認同超車有理的開的是警車救護車或是在執行緊急任務嗎?還有多聽警廣每天都在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