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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宜路一段車禍事故 -- 機車與貨車擦撞直擊

我個人也很不喜歡有些機車硬要超車後又在前面慢慢騎

但是因為這樣就把人撞倒了也太誇張了,這個司機的EQ不大好....

不過我敢保證這個小朋友如果還是維持這樣的騎車方式,他絕對會遇到下一個瘋子

能平平安安回家才是最重要的....
機車有錯 但有知識水準的都知道大車也不可以這樣刻意擦撞機車

影片中 機車騎士腦袋瓜差點就被後輪給壓過去

雙方都很沒水準 另外 沒水準的人也還不少
===...(恕刪)

有禁行機車嗎?
有限制低速嘛?
自找是??????
wessley wrote:
機車自找的

其實那些會說是機車自找的人

只是想藉由引起別人的注意,來增加自己的存在感罷了.....

毋須認真
改天你喵人一眼,結果被砍了..也是自找囉
開t牌對這牌子很感冒,所以剪你,也是自找
工作老是被挖洞掉,也是自找,因位同事看你不順眼啦
你生重病也是自找.誰叫不好好保護身體
那些愛講自找.這兩個字還真好用

這有沒有涉級刑事案件阿,警察不關心一下嗎?
車禍肇事人的刑事責任依犯意可區分為二類如下:
(一)
故意類型:

刑法第13條規定:「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例如某人欲除去其仇敵,待其在路邊散步之際,故意駕車將其撞擊致死(傷),則將成立刑法第271條-殺人罪(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刑法第277條傷害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元以下罰金)

http://traffic.tyhp.gov.tw/editor_doc/editor_docview.asp?id={6B0C5079-4919-4CEC-B613-924CF78334EB}&print=1
愛鑽車縫又喜歡和4輪並排行駛的騎士
這種人我每天在市區騎車上下班看多了
每次看到就會想:你不要命就算了,不要害我被掃到

現實是馬路上就是有不少這種橫衝直撞的司機(4輪2輪都有啦)
如果機車騎士不懂得防衛性駕駛
硬要讓自己處於危險的環境中(和大貨車並排)
哪天真被撞掛了
再來爭執誰對誰錯有用嗎?

給你在鍵盤上打再多字,找幾百萬人聲援你
也換不回一條命
又何苦拿自己的人生去賭?
chiang:我是很認真的回應,不是在搞笑,有會員想來我當然要告訴他我們的上班時間,免得撲空了會更火
撞擊前的地面上連續出很多"慢"字
我想這個路段應該很多事故
也不是拿來飆車的
還好騎士沒被捲進後輪
算是大幸


Smile319 wrote:
那個路口圖沒錯啊~ 而且旁邊還有個黃色往宜蘭方向的牌子,
另外,事故地點左邊是山壁、右邊是新店溪,
也是由新店市區往宜蘭方向沒錯吧?

確實沒錯,是往烏來的方向, 是我搞錯了!
車禍地點離往新烏路的紅綠燈不遠,這個路段不可能是內車道禁行機車
因為外車道是右轉專用道,直行一率走內車道
所以機車往內車道偏是正常的,總不能因為車速慢,看他不順眼,就做出這麼危險沒有人性的舉動
我也是開車不騎機車的人,平常也偶爾看機車亂竄不太順眼,
但這個影片,100%是貨車司機的錯,如果有影片為證,除了危險駕駛,還可以告蓄意傷害!!
同理可證,下次貨車停在機車停等區就可以拿球棒砸車

doubless wrote:
就算機車白木也不能撞他吧
反正撞到他就是貨車該負責

==========================================
這跟強姦犯在法庭上
法官問他為什麼要強姦
他說:因為她穿迷你裙........

那到底是誰的錯



雷曼兄弟 wrote:
機車有錯 但有知識水準的都知道大車也不可以這樣刻意擦撞機車

影片中 機車騎士腦袋瓜差點就被後輪給壓過去

雙方都很沒水準 另外 沒水準的人也還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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