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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01的神人幫忙小妹看下我這張很冤的罰單

上新聞了
翻案成功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3751868&r=10&last=48432258
下面也有人表達他對交通安全的付出
本人文章內容不同意未經許可之任何形式複製轉載

se3p wrote:
上新聞了翻案成功ht...(恕刪)

打了前面一堆人巴掌

se3p wrote:
上新聞了
翻案成功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3751868&r=10&last=48432258
下面也有人表達他對交通安全的付出
...(恕刪)

太棒了
一定有很多高速走路肩都是被誤會的
快點去申訴吧
可以省下幾千塊耶

super woman wrote:
小妹最近收到一張罰單...(恕刪)


為什麼開放時間不是整點啊?


你罰單繳一繳沒關係,但是這些開放路段時間應該做一個調整。
我用600D寫日記

淚的小花II wrote:
備份先 或許改天也會遇到

另外..

個人覺得違規當罰

但要罰的讓人心服口服

這種有爭議性的檢舉本當直接打退票

搞得擾民又浪費社會資源

時間性違規的本來就不能開放檢舉

檢舉者儀器非公家認證

何來之公信???

如成常態恐淪為有心人士偽義陷良之工具


所言甚是!!

聽在竹北一帶工作的友人表示還不只一位有被檢舉過,
經他們私下訪查,檢舉人好像都是同一個在竹科上班的正義之士,
大家其實都表達出很想跟他當面致意,
感謝他對交通安全的付出,
還有對國家社會的默默貢獻!!




此例一開,不是高公局要將這種特定時段開放路肩的方式做變更,不然就是用路人以後可以偷時間了..


han888 wrote:
此例一開,不是高公局...(恕刪)

可以要求警察強力取締,
但,我認為無執法權的一般民眾,
本就不應該針對這種有爭議性的案件去檢舉並成案,
話說回來,如果檢舉人只是為了得到"已開單"這種成就感,
警察單位直接每次都回給檢舉人"已開單"的回覆就好,
反正,有沒有開單,檢舉人難道有權限去看到實體紅單

se3p wrote:
上新聞了翻案成功ht...(恕刪)

我只覺得『小妹』『彭婦』落差很大~

不管是小妹或是彭婦,恭喜樓主申訴成功~
alpha6035 wrote:
我只覺得『小妹』『彭婦』落差很大~

不管是小妹或是彭婦,恭喜樓主申訴成功~


樓主前面有說他十八年前十八歲啊
不過老實說我也覺得差異很大就是了
我覺得有人檢舉是好事
但濫用也是不對
本人文章內容不同意未經許可之任何形式複製轉載
建議高公局在這種限時開放路肩那塊牌子上裝顆時鐘吧,要檢舉的人經過時錄到那時間也能跟自己行車記錄器時間做校正,警察開單也能更精準避免誤開.
不過南下湖口到竹北路段,原本是87.2km開放,現在已經改到88.6km才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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