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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企圖衝撞警察的女駕駛被轟八槍...

lefthook wrote:
大家討論地很激烈,各...(恕刪)


如果您所說屬實的話 那我就先來為大家的正義感默哀個三分鐘吧
但是在這議題結束之前 有沒有人知道台中市警局長和第四分局長的大名是什麼?
現在的人一犯錯都不會先看是不是自己有違規在先
假如警察沒開槍制止的話可能又發生一件警察因公殉職的事件了
最機車的是警察冒著被撞的危險開槍還要被申訴說執法過當
真想聲援那個警察
lefthook wrote:
大家討論地很激烈,各...(恕刪)

那轉給 記者會不會有用:P
我看過一集「流言終結者」,
裡面有提到他們曾證實車輛輪胎被射爆,並不會不能行駛,
看看之前在台北市亂竄那台車(被警察開了好多槍)就知道,

想「攔車」還是靠障礙物或警網圍捕比較有效,
不然輪胎你開再多槍,只要車有油就能跑
沒有像電影演的那樣,車胎被射破就開不動了

所以那位主管說得對,
用槍時機是符合的,但比例是不符的,
lefthook wrote:
不管是寫信(or email)給警政署長、台中市長、台中市局長、或是第四分局的分局長聲援這位員警
實際上除了分局長之外,其他的長官應該是不會看到的........(恕刪)


真是一語道破基層人員的辛酸, 曾經有人告訴我, 換了位子腦袋也要跟著換, 如果腦袋換不過來, 那就等著換屁股好了(再換一次位子降職), 印證在現在上會上, 好像真的一樣, 那些長官哪一個不是基層開始做的, 結果座上大位後做法佑跟基層時不一樣囉, 哀!!!!!
事情演變至今, 違規拒受臨檢者車損獲陪, 執法員警被處份
往後會不會有下列假設狀況

1有酒駕者遇到臨檢, 因為被攔下會被罰
所以會不會如法泡製, 加速逃逸拒絕受檢
躲起來等酒消退了, 再來投訴或是開記者會說警方執勤失當
這樣車壞了有人賠, 而且可以免罰

2車輛上載有違法物品/或通緝犯
所以會不會如法泡製, 加速逃逸拒絕受檢
等東西丟給下一個人接手/或將人犯放走之後
再來投訴或是開記者會說警方執勤失當
這樣車壞了有人賠, 人不會被抓, 東西不會被扣

如果變成這樣, 那就很可怕了
ruanleo wrote:
我想我應該有資格講話...教官所說的話 追捕嫌犯是以活抓為主(恕刪)..

所以一開始還沒開槍前就是給小姐活命的機會啦,
再做一些奇異舉動,阿sir就會制止甚至先自保啦.
還有,常聽到"不符比例原則",我真不是很懂這句話,真的不懂
如果車上藏有衝鋒槍,手榴彈,那是否就合比例原則...
反正現在就是民眾最大啦..
把事情鬧上媒體..
再找幾個民代來..
公務人員就該死..
難怪現在警察那麼難做..
誰還敢當警察..
還有一位網友拿出什麼職災的數據..
真是狗屁..
警察的職災都是很嚴重的..
警察死了會有媒體來惋惜嗎?
難怪台灣變了..
反正鬧上媒體..
鬧大一點..
用輿論來使公務人員認錯就好了..
在美國,這位女駕駛會被開槍打死的,包天大膽敢衝撞?!
引領國家民族從幽暗走向光明是吾等的心願 -
一連串看下來,真的很感動,也有感謝的心情。

我的家人就是被多數人討厭的警察杯杯,每一次我在網路論壇看到那種自己違規遭取締後,罵警察吃案、無能、態度惡劣‧‧的情緒抱怨文,心裡就會很難過,我家人與他的同事是如何在工作的,以及在工作中受到許多不公平又只能自己吞下去的對待,我們都相當了解,但我們從沒有奓望一般民眾多體諒警察,因為有很多人都會無情的說:嘿~~這是你們自己選的,沒什麼好抱怨的~~~。

昨天,是我家人從警十幾年來第一次請病假,不是這十幾年來他沒生過病,而是根本不敢請,為什麼?因為怕麻煩到同事,因為長官會給壓力‧‧我不敢高調說他多努力多投入工作,但是,這個工作如果沒有一點熱情,只是一個十分耗損人生的工作~~(請不要回我說不爽不要做啊~~這種話,我沒有在抱怨,真怕這種人又跳出來教訓我呀~~呼)

當我看到版上許多人,願意理性的思考與討論警務工作的對錯,我真的很感動,也很感謝,至少,我可以跟我家人說,別那麼悲觀,還是有很多人支持你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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