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過一集「流言終結者」,裡面有提到他們曾證實車輛輪胎被射爆,並不會不能行駛,看看之前在台北市亂竄那台車(被警察開了好多槍)就知道,想「攔車」還是靠障礙物或警網圍捕比較有效,不然輪胎你開再多槍,只要車有油就能跑沒有像電影演的那樣,車胎被射破就開不動了所以那位主管說得對,用槍時機是符合的,但比例是不符的,
lefthook wrote:不管是寫信(or email)給警政署長、台中市長、台中市局長、或是第四分局的分局長聲援這位員警實際上除了分局長之外,其他的長官應該是不會看到的........(恕刪) 真是一語道破基層人員的辛酸, 曾經有人告訴我, 換了位子腦袋也要跟著換, 如果腦袋換不過來, 那就等著換屁股好了(再換一次位子降職), 印證在現在上會上, 好像真的一樣, 那些長官哪一個不是基層開始做的, 結果座上大位後做法佑跟基層時不一樣囉, 哀!!!!!
事情演變至今, 違規拒受臨檢者車損獲陪, 執法員警被處份往後會不會有下列假設狀況1有酒駕者遇到臨檢, 因為被攔下會被罰所以會不會如法泡製, 加速逃逸拒絕受檢躲起來等酒消退了, 再來投訴或是開記者會說警方執勤失當這樣車壞了有人賠, 而且可以免罰2車輛上載有違法物品/或通緝犯所以會不會如法泡製, 加速逃逸拒絕受檢等東西丟給下一個人接手/或將人犯放走之後再來投訴或是開記者會說警方執勤失當這樣車壞了有人賠, 人不會被抓, 東西不會被扣如果變成這樣, 那就很可怕了
ruanleo wrote:我想我應該有資格講話...教官所說的話 追捕嫌犯是以活抓為主(恕刪).. 所以一開始還沒開槍前就是給小姐活命的機會啦,再做一些奇異舉動,阿sir就會制止甚至先自保啦.還有,常聽到"不符比例原則",我真不是很懂這句話,真的不懂如果車上藏有衝鋒槍,手榴彈,那是否就合比例原則...
反正現在就是民眾最大啦..把事情鬧上媒體..再找幾個民代來..公務人員就該死..難怪現在警察那麼難做..誰還敢當警察..還有一位網友拿出什麼職災的數據..真是狗屁..警察的職災都是很嚴重的..警察死了會有媒體來惋惜嗎?難怪台灣變了..反正鬧上媒體..鬧大一點..用輿論來使公務人員認錯就好了..
一連串看下來,真的很感動,也有感謝的心情。我的家人就是被多數人討厭的警察杯杯,每一次我在網路論壇看到那種自己違規遭取締後,罵警察吃案、無能、態度惡劣‧‧的情緒抱怨文,心裡就會很難過,我家人與他的同事是如何在工作的,以及在工作中受到許多不公平又只能自己吞下去的對待,我們都相當了解,但我們從沒有奓望一般民眾多體諒警察,因為有很多人都會無情的說:嘿~~這是你們自己選的,沒什麼好抱怨的~~~。昨天,是我家人從警十幾年來第一次請病假,不是這十幾年來他沒生過病,而是根本不敢請,為什麼?因為怕麻煩到同事,因為長官會給壓力‧‧我不敢高調說他多努力多投入工作,但是,這個工作如果沒有一點熱情,只是一個十分耗損人生的工作~~(請不要回我說不爽不要做啊~~這種話,我沒有在抱怨,真怕這種人又跳出來教訓我呀~~呼)當我看到版上許多人,願意理性的思考與討論警務工作的對錯,我真的很感動,也很感謝,至少,我可以跟我家人說,別那麼悲觀,還是有很多人支持你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