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飆車闖紅燈的小飛俠......

kevin911-chen wrote:
謝謝pankang大...(恕刪)


的確,你要擬好說詞,必要時可以演戲。不知道你有何證據在手?人證?物證?假如有,就是應注意未注意比較大條。但這條,如果沒有人能證明你有無注意,你大可信誓旦旦說自己已注意(要有合理的情節,包括你何時開車到路口,放開油門踩了煞車,前方狀況如何,你看左右,有很多車停在紅綠燈,就往前行,沒想到死小孩迅速衝出來等等,你雖然馬上煞住,短短一公尺,但已經無法防止,你已充分盡到注意的責任,而且你向來就很注意減速慢行,行車記錄一向良好,從無超速被罰等......)。

假如對方恫嚇要測謊,你要說沒問題,同時也要求對方測謊。總之不能怕。

記住一點,偵查庭、法庭所言,就是證據。如果沒有物證、人證可以反駁你,你所說的話,就是無可辯駁的證據,更何況你是當事者,更是最直接的證人(當事者也是證人)。沒有人看到的東西,都可任你敘述。就這樣了。不要管律師,律師僅能就訴訟程序、證據瑕疵等等來找縫隙,但他如果沒人證、物證,也無法證明你的話不對,那你的話就是證據。

還有,警方的路口監視影像、現場勘查是證據,但筆錄不是充分的證據,偵查庭可推翻。所以偵查庭所寫的偵查內容,攸關未來法官採證,非常重要,要字字句句看清楚,千萬不要留下任何對自己不利的陳述。

總之參酌你所掌握的資料,做好對自己最有利的陳述。

alfa0155 wrote:
http://www...(恕刪)


很白痴的行為
重點是那兩個小屁孩掛了沒~

大七車主有對小屁孩提告嗎~

像這種就應該找小屁孩的爸媽叫他們賠到死~沒死又賠不起的話抓去跟大7車主磕頭自殺謝罪

小屁孩沒駕照~未成年~出了事~父母也應該連帶一起被抓去關~沒管好自家的小屁孩出去害人
最新一期的商週.話題人物(張冀明律師).大家看一看吧.裡面有提到台灣司法界的黑暗面.

nan9691 wrote:
最新一期的商週.話題...(恕刪)


我記得應該是<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不是嗎???

還是都沒有差???請開示!!謝謝
我爬了一遍文...


怎麼一些人說大七有責任= =

責任在哪?

不該綠燈前進?

還是應該有第六感有人會闖紅燈?

如果是因為大七沒注意到有人會闖紅燈的話成為滋事主因的化

那很多人可以告了

1. 大七的業務!!因為賣車而導致開車大七沒注意到有人會闖紅燈
不賣他的話就不會撞到大七

2. 大七駕駛的父母!!因為如果沒生下他就不會導致開車大七沒注意到有人會闖紅燈
不生他的話就不會撞到大七

3. 大七的列祖列宗都可以像祂們求償!!因為祖先沒生下他們的後代就不會導致開車大七沒注意到有人會闖紅燈
不生的話就不會撞到大七





X~鬼島...這種還有應注意沒注意的問題

那工作幹嘛...騎車在街上找目標撞就好
nan9691 wrote:
最新一期的商週.話題...(恕刪)


是啊,我還沒跟類似遭遇的人說:

如果對方先打聽到某些案件是由哪個檢察官負責,事先打招呼,或是透過司法體系去關說,那你肯定不妙。檢察官會在偵查庭訓斥你、套你話,如果你被嚇到了,傻傻說些不得體的話,先落居下風。進入正式開庭之後,主審法官也極可能已被關說,更是不妙。

闖紅燈肇事者的父母為何要請律師?律師、檢察官、法官都出身法學教育體系,很容易攀親帶故,透過這種體系內的運作,縱使不全然冤屈你,但判個小罪,也就夠你受了。例如你被判應注意未注意,過失致死,但為初犯等等,來個幾個月徒刑,緩刑,得易科罰金。罰金不高幾萬元,但罪名成立,接下來便是民事庭的賠償審理。

為了預防這種情況,我建議這類當事者,即使不找律師,也要請法界的朋友幫忙,最好是地院、高院的法官,請他們先了解哪個檢察官處理該案,然後透過人關說陳述,盡量避免被檢察官、法官整。我們中國人都有家族關係,應該不難找到法界親友幫忙。假如你真的找不到,那,就要祝福你了,希望能遇到好的法官和檢察官,還是有的,但要看運氣。

一旦對方找了偽證者,作了不實陳述,而你未能反駁,又找不到證人替你說話,一旦落居下風,要翻身就很難了。這點務必要提防,想想現場有誰能幫你作證,預先準備。

我們一般老百姓,面對司法,最大的致命點就是:僅憑常識去判斷和應對。我們往往認為「口說無憑」,殊不知進入司法,口說即為憑,具有證據效力。在缺乏物證情況下,證人、當事者的所有陳述,就是法官判案的依據。懂得這個關鍵的人,就可先設計,包括和證人套招,編造好一個故事,如果被告沒有證人,又無物證,肯定落居下風無法翻身。假如都有證人,那就比證人、當事者的「陳述」的完整度、精采度。當你聽到對方把你說成十惡不赦時,千萬不要驚訝。同理,你和你的證人也不能客氣,客氣就完了。
其實,我有一位朋友遇到過,但與車禍無關。
朋友經過冗長的訴訟下,對方又不認為自己有錯的狀況下案子沒被起訴
朋友是被害人,在提出許多有力證據證明對方犯罪事實下也會這樣~~

結果逼得那位朋友動用黑衣人用合理合法的手段處理~~
老實講會有這種狀況大多都是對司法失望的狀態下~~
或者是犯罪加害人太會狡辯了~~

不是曾經有遇到過酒駕被判無罪的案例嗎?
pankang wrote:
是啊,我還沒跟類似遭...(恕刪)
推黑衣人...

如果有正常健康的體系

就沒辦法突顯黑衣人在台的重要性了!
不好意思,不知道有這串討論,自己發了一篇主題,我

經過站友的提醒之後,還是自己先在這重PO一次好了

原本那篇就看站方如何處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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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http://www.youtube.com/watch?v=bXksckoKAdA

幫說話被眾人砲的可憐樓主:
車禍之後,台灣人,多一點憐憫之心吧

由行車記錄器的影片看來,大七車速算慢,應該不用負任何責任,除非是遇到孔龍法官

但是有一點就比較值得討論了,就是路邊的汽車行(不知道是賣車 or 租車?)


這一張是行車記錄器影片擷取下來的畫面,車行營業中,汽車也陳列在路邊


這一張是shinmac從 google 擷取下來的圖片

很明顯可以看出陳列的汽車已經超過馬路紅線範圍

對於事故二方的行車方向視野,有相當程度的影響

如果沒有這些陳列的汽車,也許大七會提早注意到左側有機車急速闖紅燈而踩煞車

當然我是不指望這位闖紅燈的小朋友會注意到右方有來車,因為我覺得他已經豁出去了,

但是如果大七提早煞車,也許能避免這場事故

各位想想,汽車行這樣會不會被法官判定要負擔部分責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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