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佳在你有裝行車記錄器~這種人要不是腦袋有打洞,就是喝了酒跑去吧腦袋打了個洞!!還有快去跟條子,要報案三聯單~別聽條子的私下和解~因為他敢撞這一次,如果輕易放過他,他一定敢再犯~順便提出告訴,告他蓄意謀殺及肇事逃逸!!
araibook wrote:好佳在你有裝行車記錄...(恕刪) 拜託原Po樓主不要輕易放過該位畜O車主,就當作行善事積陰德,也為自己出口氣,好好去驗個傷,報個案,告給他死,給這位車主教訓...不然下次又不知道有誰遭殃了...
看到這種駕駛應該終身吊銷駕照並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完全沒有駕駛該有的安全觀念還置他人生死於度外精神方面、人格方面完全不適合駕駛所幸樓主沒有被掛掉不然就真的是殺人逃逸....很不能原諒這種「殺人動機」難道那個駕駛不知道這樣會死人嗎?如果這樣的話,根據恐龍法官準則殺人犯都可以說「不知道刀子捅進人體部分部位不到五公分會死人」因而不起訴?看到這種事情我真的不知道開車的大哥是怎樣的人面獸心該死、真的很該死.... 枉顧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