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嘎嘎 wrote:
如果從直行車道去待轉區時被從右轉車道直行的車輛撞上?肇事責任怎麼分?...(恕刪)
應該是下面這條, 有可能對方100%責任, 不過機車最好過橫向車道中心後再去停等區比較不會被右轉直行車找麻煩!
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第四十八條第 一 項第 七 款
記違規點數一點。
althewind wrote:
要人家守法喊的很大聲,
卻不敢面對別人的質疑...
你當然沒有回答我的義務,
不過這樣就夠了,
你的言行就是你的答案......(恕刪)
arithman wrote:
當自己違規未依兩段式...(恕刪)
北市公車速限40km/hr卻沒有限禁行快車道,外加又可直接左轉,於是公車就會在最外側與最內側之間切來切去,機車族常常不知道究竟要怎麼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