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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沒裝車上機 走國道要事先登記 -- 要強迫人民裝笨蛋ETC?

Gakei0710 wrote:
到遠通直營直接儲值4...(恕刪)


感謝大大提供這項訊息!!

但問題是平常人怎麼會一次就儲值4000元!!

ETC應該要比照現有方式...

光無法欠費在便利商店繳就令人OX了...
始末我有點不清楚
但為何電子收費要改由民間企業經營呢?
不能國營嗎?
steven591120 wrote:
大家都很不爽???? 那是不爽的人才會上來發文吧...用ETC用的很爽的人才懶得上來回文勒...不要以偏概全...OK?
既然知道自己做的是火上加油的事...就不要再搧風點火囉...這社會還嫌不夠亂嗎?


我有用ETC...但還是很不爽...
會用是不得以...
況且還要我黏在前擋玻璃上...
一來阻礙開車視野...
不要跟我說不會,車輛設計本來就有考量,至於車主要把東西放在前擋下,那是錯誤的個人行為.
所以理論上,遠通的ETC,要求車輛黏在前擋下,應該是不合行車安全規定的.

二來..一片好的前擋隔熱紙上看萬元.
萬一在太陽底下黏膠過熱,造成前擋隔熱紙損毀,請問遠通要賠嗎?

所以辦ETC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告訴遠通人員.
你要我把這醜醜的東西黏在我7000元的前擋隔熱紙下,隨時阻礙我的視野.
萬一有什麼損失...請問遠通要賠嗎?

他只好很識相的說...那你要用時,平放就可了...不用就收起來吧.
(可見他們自己也覺得以道理...包括...它很醜)
小瑞
寧願去買百張本回數票
也不願意貢獻給這種爛財團.....
撕回數票下來也是一種樂趣哩

何況ETC車到的車實在很慢....
明明都是50km/h 上下的速度過站了
出站後還龜在從回數票車道出來, 從o起步的我的前頭
連基本加速都不會


BTW
對了...看來該去再次退我的遠傳門號了(NP好了)
轉哪家好呢?
台哥收訊差....中華有了....亞太(別開我玩笑了 CMDA哩....我沒有每個月都去 Korea)
好像只剩下威寶....看看有啥不錯手機好了....
espresso wrote:
但為何電子收費要改由民間企業經營呢?
不能國營嗎?...(恕刪)


這是不能說的秘密

水清無魚
現在某些弊案一個個浮出來了
RMAN wrote:
我有用ETC...但...(恕刪)

所以去買個止滑墊放在中控台上吧,就不用黏在前擋上了
本人意見將以區塊方式隔開..


三年後 沒裝OBU走國道竟要先預約
更新日期:2009/04/16 04:09

〔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以後上國道要預約?國道將在一百零一年底實施計程收費,對於沒有裝電子收費系統車上機(OBU)的民眾,高公局規劃「事前預約」或「事後錄影」等繳費方式,有民眾直言預約很麻煩,大罵高公局「神經病」。

高公局昨日於立法院交委會報告時指出,根據ETC合約,國道應在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廿二日前,實施計程收費。交通部長毛治國直言,亟待克服的問題是沒有裝機者要如何收費?為解決此一問題,高公局長李泰明指出,會採取事先登記或事後錄影等方式。

官員:仿國外作法

高公局官員解釋,預約是仿效國外作法,用路人事先上網預約,登錄起、訖點,並留下相關資料,收費單位事後由錄影帶上確認後,即寄發繳費通知,民眾也可事先留下帳戶資料,由收費單位直接扣款,可省下很多追繳作業成本。

民眾何小姐則直言這種作法「很神經病」,此要求很麻煩、很不人道;用路人蔡先生則說,如果真的非走國道不可,他會預約,但是希望預約費率能打折。

學者:費率應區隔

台大教授張學孔指出,國道收費方式多元化是各國共同趨勢,但預繳、廿四小時內繳交、過一段時間繳費,費率要有區隔,才會有誘因。電子車牌則最有效,如果ETC系統有電子讀取功能,追繳成本就會降低,是否預約就是其次。

高公局昨也在立委逼問下,推算出國道電子收費與人工收費成本的落差,以國道全線有九十四座電子收費車道、高公局每年付給遠通電收四點八億委辦服務費計算,每一車道每年電子收費成本為五百一十萬元,人工收費車道人力成本則僅兩百六十萬元,兩者相差近兩倍,遭立委痛批「喪權辱民」。


電子收費每小時能處裡的車流量確實會比較高...


高公局稍後緊急重新精算,在以通過車流為計算依據下,並且將人工收費所需付出的水電費等成本納入後,每通過一車次,人工收費成本為三.四三元,反而比高公局給遠通的每筆三.四元服務費略高,官員指出,如果能將節能減碳、減少回數票紙張印製等成本也納入,電子收費成本應該是確實較低。


如果40元/50元過路費政府效益只有差 0.03元....如果我是高工局我會質疑那當初為何設置電子收費....

民眾的成本與扣款失敗的風險增加 都是用路人自己承擔...

況且此報告有瑕疵...
回數票用過後可以紙類回收...
機上盒的塑膠,電路板,廢電池回收成本比較高...



未來每個交流道的四處入出口閘道 (北上/南下 * 2)都歸遠東管理... 賺翻了...
eric62 wrote:
所以去買個止滑墊放在...(恕刪)

已經用了...


PETER 沈 wrote:
本人意見將以區塊方式...(恕刪)

給遠通賺死...這我沒意見,企業本來就要賺錢...
但要有良心...明明有好的技術,簡潔的設備,卻給我們連2流都稱不上的車上機.
因為獨營就能這樣嗎?

這有良心嗎???我們是次次級的用路人嗎?
小瑞
如果有要全島串連抗議的話,小弟一定到場.
民國101年6月ETC使用率應達65%,同年12月22日國道全面實施ETC

大家努力不能讓ETC使用率達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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