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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701起,又是並排違停!

大概要等有人因為這台違停而車禍,警察才會來拖吊吧!那附近的人要自求多福...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讚,警察不想執法民...(恕刪)


車前,車後相片見隔不到一分鐘,這樣可以嗎?

mi001059 wrote:
車前,車後相片見隔不...(恕刪)


如果只有車前加車後各一張,

基本上90%是用55條,只罰300

除非車內無人非常清楚,而且是由我檢舉,

就有50%的機會用56條舉發,罰900元

多補一張四分鐘後的車前照片

一定用56條,

沒有可以跟署長報告,

加油。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如果只有車前加車後...(恕刪)


我是用紅線違停來舉發!!
早上送完小孩,跟深夜下班後。
車上都沒人,是緊靠紅線。

如果是單一車牌又隔四分鐘也行嗎?
我們這的幼稚園,紅線違停又併排停車,
機車都要跟汽車爭道,又是轉彎處,還有洗車場

mi001059 wrote:
單一車牌又隔四分鐘也行嗎?


同一個方向,都是車前或是都是車後,

間隔四分鐘絕對也可以,

只是車內都無人,多拍幾張無妨,

檔案數有限制,多張照片就用壓縮檔處理,

試試囉。

mi001059 wrote:
我是用紅線違停來舉...(恕刪)


建議,絕對不要只有同一個方向,不然大部分的都不會成案哦,
沒辦法這就是警察,還有,很多不成案的,不是申訴到警政署就會有用的。
dkyu wrote:
建議,絕對不要只有同一個方向,不然大部分的都不會成案哦


建議的很棒,感謝!

間隔三分鐘以上的取證方式,就是要證明:

1. 車不動
2. 違停標線

所以只有車後照片,車旁邊的所有紅線一定都要入鏡,

不然還是建議要有 "車前紅線+車後紅線" !

因為只有車後紅線,違停者只要申訴,

車前有什麼,罰單就不用繳,白費力氣囉!
昨天去便利商店看到一台車紅線並排,可是車主在車上,機車車主請他移動,也愛理不理,這能用哪條檢舉?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建議的很棒,感謝...(恕刪)


kings0119 wrote:
昨天去便利商店看到一台車紅線並排,可是車主在車上,機車車主請他移動,也愛理不理,這能用哪條檢舉?


三分鐘以內的前後照片55條
三分鐘以上的前後照片56條

車主有沒有在車上,在法規上不是很重要,
但是有清楚照到駕駛座有沒有人,對某些承辦員警還蠻重要的,常用這個刁
但雙北我是沒遇過這樣被刁。



這種廢棄車輛有時也是交通亂源的因素!!!
佔著毛坑不拉屎!!!

我也向桃園市市容系統檢舉~~
有時會拖吊..有時不會
無牌車最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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