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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佔用超車道其實不違規

nerdwannabe wrote:
內車道為超車道 的告示牌怎麼不遵守勒?



你們好喜歡閒聊

我看沒有繼續討論的必要

結論一句話: 內道如何使用,罰單為準,其他無意見。



我國三內道表速120續行不讓,認為我違法的,叫警察拍我一張吧。否則其他你寫的,都是沒用的。
breeze01

Herblee屁話一堆,是否違法,微笑來,還輪不到您這咖來論斷。重點是-根本不違法,你可以繼續寫廢話,這是您的自由。寫字多,不代表你的廢話是對的。

2022-11-19 5:47
herblee

是否違法?當然輪不到herblee而是看法律條文,行為違反規則交通為違法!不是把交通罰則倒轉過來講,自創出依法無據的規則?以為自創的規則沒罰到叫不違法? 但是行為卻完全和法律規定相反

2022-11-21 16:09


科學儀器...其取得違規證據資料,...
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得逕行舉發
可直接開罰之意

連結網址 抵佳



https://db.lawbank.com.tw/FLAW/FLAWDOC04.aspx?lsid=FL012454&lno=7-2&ldate=20050205


劃重點 劃重點 劃重點
*不要違規超車!
經常貼近 旁車車頭..急於切入之超車者 敬請務必小心~
*切莫打了方向燈 即轉入!
*要貼請貼前車車尾 而不是旁車車頭!
由於您是主控方;主動介入旁車車道內;您最瞭解您車即將動向
(千萬不要 直接切入他車與前車所保持之行車安全距離內
劃重點 劃重點 劃重點
重點提要: 最好莫直接造成他車被迫 "為避離而~得急煞或瞬改動向~"
..這樣違規狀態 自古到今 我成功檢舉過 至少2起~
..情境危急 差點相撞 影響道安; 最嚴重甚至 還可能衍發 該路段連環車禍
(吾被迫 於千鈞一髮之際)緊急偏移方向盤 更改行車方向!
....................................................................................
....................................................................................

並不是不違規!
往昔..長時間佔用內車道,造成道路壅塞;持速,狠lower(低落至不行),且被警方測得持速低於100,可被舉發!
=刻意長時間 佔據內車道為己用之行為,行駛速率若未低於"規定速限-10(此速率為最低標),其行為則未俱足達至處罰要件。
*譬如 在最高速限110km/hr的路段
速公路內側超車道行駛速率
未低於110-10;即未低於100km/hr
即使該名駕駛員行為,屬於長時間佔據內側,亦妨礙全線道車流,造成道路壅塞,之前法律規範,不會因此受罰。


依我爬文,現今這一條規定:
“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民眾可以行車紀錄器影音
試著舉發 看能不能成立!

*自由 不應妨礙他人行駛行使的權利為自由!

即日起,視 內車道,總為您專用道的忍者歸,蹲請慢用啊!
*新規定條文內所述之科學儀器,也許意謂代表著“警方能以科技(錄影影像)辦案,即可舉發您了。

真心覺得..高速公路那麼危險..為了用路人以及警方安全
*警方 可在法規範疇內 酌改執行方針,以保障全體用路人安全為首要之責。
*警方 國民保姆*
敬請亦多加保重,沒特殊需待援事宜,最好莫經常在高速公路出沒啦,可“科技”辦案OK。
*若警方經常出現在高速道路上站崗,是不是 多少將會造成駕駛人們分心或緊張呢?!。
herblee

breeze01對不起,法規白紙黑字寫的是『最高速限』限5標誌, 那面標誌不是表速! 是〈告示〉您車速之限制 ! 只能遵守,不是讓您拿來用的! 不存在《我用120表速》, 而是我無條件遵守110速限

2022-11-21 16:15
herblee

breeze01:○○車道,為道路之通行區分! 區分不同車道!《我用120表速》就能行駛"高承載車道"嗎? 而不是坐滿三人?

2022-11-21 16:25
不違規,但要保持最高速限的速度!
但遇更快的後車還是建議讓道(不然容易變路隊長車)
內車道在很多地方都不一定是超車道,台北某些快速道路還把內車道設成出口方向,國十左營段也是!(往旗山)
你讓道,它超速違法? 鼓勵犯法?
在台灣高速公路,開長程,每隔一個交流道,就會被標示引導到內車道。
台灣高速公路,內車道一直都被提醒不是超車用。
以下舉幾個例子(其實高速公路全線,每個交流道都是如此)
國道三號南下,瑪東系統交流道前,內車道不是超車完回中線

國道三號南下,汐止系統交流道前,內車道不是超車完回中線

國道三號南下,新台五路交流道前,內車道不是超車完回中線

國道三號南下,木柵交流道前,內車道不是超車完回中線

....(中略)
國道三號南下,竹田系統交流道前,內車道不是超車完回中線

國道三號南下,南州交流道前,內車道不是超車完回中線
herblee

弄錯箭頭方向了! 箭頭向下才是指向車道! 箭頭向上指向天空是前方,不是指向車道

2022-11-21 16:29
孤鴻海上來 wrote:
在台灣高速公路,開長...(恕刪)








breeze01

這種人,開內道又不敢貼近速限的(其實,實際速度100就絕對鐵定不會被抓了),沒種,當然該抓。我就是標準表速120持續內道一路續行車,完全無被抓的機會。

2022-11-24 18:54
Kelly920925

大言不慚 [微笑] 只要您臉皮夠厚 ,就繼續歸吧! 國道警也奈何不了您。我為您祝褔 也為我及用路人們祈福。[orz]

2022-11-29 19:33
長期佔用超車道其實不違規

其實
長期佔用公廁.也不違規
外面大排長龍等著便便~管他的啊

超車道最主要功能就是短暫的超車使用
您要長時間自以為最高速霸佔~確實是不違規

你自認為你是最高速110~那你怎麼讓別人知道你是110.??你車殼有顯示速度??
你聲稱別人比你快的都是超速~那你又沒有警察測速器.你怎能說別人超速?
A辣愛怕跑 wrote:
你自認為你是最高速110~那你怎麼讓別人知道你是110.??你車殼有顯示速度??
你聲稱別人比你快的都是超速~那你又沒有警察測速器.你怎能說別人超速?

無解
前車說:你又沒有警察測速器,你怎能說我未達110?
後車說:你又沒有警察測速器,你怎能說我超速?

大家各說各話~結論就是都交給警察取締
愛龜速的被取締就乖乖繳罰單
愛超速的被取締就乖乖繳罰單
愛逼車的被檢舉也乖乖繳罰單
breeze01

A辣愛怕跑這種"誰能舉證自己的車速" 論調,說真的,我蠻愛看的......... 就是一本胡言亂語毫無邏輯 。 重點是:然後還持續的寫。他的論調,其實可以用於質問所有車道上的車..你有80嗎?

2022-11-24 18:51
本來就是這樣的
自由鬼島~大家隨自己高興做
反正速度類的~不能檢舉
本來就是自己爽就好
沒有警察的地方~自己爽就可以了
內線是超車道~這種規定~完全就是~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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