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沒人想要發生意外二個家庭都受到....樓上的論戰,只能說各有論述但是.....但是....這是台灣只有恐龍說的才算他認為你有罪,你跳到黃河也一樣他認為你無罪,那就恭喜平安度過重點是,同樣的情形因為承辦的恐龍不一樣,結果當然....唉.....自求多福
看海成花 wrote:這是當然的,但是問題(恕刪) 我應該沒有要爭論肇責的意思如果讓各位誤會可能是我表達不好以這個案子來看地上無標線很難用標線推測距離但是一百到一百五十公尺內應該差不多紀錄器車主說機車有看車那就很明顯是只看距離不看車速我想說的是這個要看路要禮讓絕對不是看對方有多遠應該是確認對方有多快如果像台南那個視線有被遮蔽又是另外一種狀況你可以事後爭肇責但是可能只能用託夢的如果這是你想要的我非常恭喜你達成願望
Nightmareseal wrote:他只敢挑自己有利的說(恕刪) 所以呢???人家超速你就要拿命跟他賭嗎???閃紅燈看不懂???就算他超速啦肇責也不會超過五成啦誰輸比較大??? 二輪猴子大爺真喜歡用生命在騎車超棒
...只要是超出一般經驗法則的車速,真的蠻容易就造成”誤判”...尤其還是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可惜女騎士不再有機會記取教訓了;尤其晚上車少比較會掉以輕心,但這種時段發生事故大都更嚴重;路上車子愈少丶呼嘯而過的比例愈高,說實在的,若沒特別小心仔細地去”看”...誤判距離”很平常”(至少我感覺是如此),所以深夜騎車去附近買個東西,只要稍有疑慮無論燈號,寜願多等一下讓飛車先從眼前過,這種情況下誰對誰錯一點也不重要,不用拿自己的命去證明別人的錯;萬一事故傷殘或身亡了,”正義”兩個字對當事人而言都毫無意義可言;
我沒有胸部 wrote:我應該沒有要爭論肇責...(恕刪) 我也不是在爭肇責,在推論事實,希望大家知道「嚴重超速會影響距離判斷」。不止台南有案例,其他網友也有挖出嚴重超速負全責的案例。而且我也有經驗:也是晚上沒紅綠燈,看左邊...嗯!車很遠~我阿嬤走路都可以過~看右邊...嗯!沒車!準備...嗯?左邊在閃我大燈?槓!他快到了!咻~嗯!限速40用近100跑!我差點就去了!
我沒有胸部 wrote:我應該沒有要爭論肇責...(恕刪) 續樓上,你說判斷速度?這只是事後諸葛說風涼話!假若是一台車橫向移動在你眼前~的確很容易判斷速度!但一台車接近筆直 而且又是晚上!極容易誤判!說的很簡單...但事實就是太多事故是因為嚴重超速導致被直行車撞...
看海成花 wrote:續樓上,你說判斷速度...(恕刪) 人腦是依據經驗法則在判斷如果百分之99都時速50突然有一台車用時速100在夜間朝你筆直衝來我想還是會有人反應不及或誤判因為台灣的駕照考取時沒有所謂速度判斷這關至少我那年代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