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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是公共而非私人處所車輛應明訂法律價值賠償上限

CcCManCcC wrote:
年收300萬就算被罰150萬,他也能用150萬生活(150萬真的很夠生活了)
年收40萬依比例被罰20萬,那他20萬可無法生活
真要用那種方式罰..就不能有任何對窮人的條款
基本上也是讓對方活不下去跳樓也要照規矩罰

日罰制有什麼窮人條款嗎?
窮人會不用賠嗎?

窮人會有繳不出錢的問題
所以我才說可以搭配坐牢/社會服務,並吊扣駕照之類的措施
讓窮人也不能抱著要錢沒有、爛命一條的心態去違規

不管有錢沒錢
只要守法,就不會擔心被罰的問題


美國的法律
就是認為懲罰要讓有經濟能力的人或企業
也會感到痛,才有嚇阻作用
對於奉公守法的有錢人或企業
就不用擔心被罰的問題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90504000670-260106?chdtv
咖啡燙傷、惡作劇、滑倒… 美賠天價
1992年美國新墨西哥,79歲的老婦人被咖啡燙傷,原只求償60萬台幣,但麥當勞拒賠選擇打官司,最後判賠8700萬元;2010年時則有1名女子在店內滑倒,麥當勞被判賠償台幣1.5億,兩起案例都是美國消費者挑戰速食龍頭的經典案例。
美酒斗十千 wrote:
日罰制有什麼窮人條款嗎?
窮人會不用賠嗎?

窮人會有繳不出錢的問題
所以我才說可以搭配坐牢/社會服務,並吊扣駕照之類的措施
讓窮人也不能抱著要錢沒有、爛命一條的心態去違規


那你就要問,你當初轉的那篇芬蘭文章為什麼裡面會指出

這不適合貧富差距太大的國家,反而會造成貧窮區能隨意違規

肯定是中間有啥我們不知道的但書存在

美酒斗十千 wrote:
所以我才說可以搭配坐牢/社會服務,並吊扣駕照之類的措施
讓窮人也不能抱著要錢沒有、爛命一條的心態去違規

當然罰不出來坐牢可以(以台灣的一天牢獄一千抵,大概罰20萬要坐牢半年多)

不過台灣的爛法規一堆欠罰單、欠稅戶,根本也沒進去坐牢...政府只在那邊等有財產時查封
另外吊扣駕照在台灣形同虛設,路上超多無照駕駛,都是要等出事了才知道...
CcCManCcC wrote:
這不適合貧富差距太大的國家,反而會造成貧窮區能隨意違規

所以我才說日罰制只是方法之一
要多管齊下
繳不出錢的就改坐牢/社會服務,並吊扣駕照

而且你提的方法
你自己也承認不怕關的超底層也不怕
美酒斗十千 wrote:
而且你提的方法
你自己也承認不怕關的超底層也不怕


因為你的方式不怕關的也不怕
我的方式不怕關的也不怕

你主張罰錢
我主張重關

重點還是要讓那些怕關的全都怕
有錢的怕關,有正常收入的也怕關阿

爛到爆了又沒錢的才不怕關也不怕罰錢
CcCManCcC wrote:
不過台灣的爛法規一堆欠罰單、欠稅戶,根本也沒進去坐牢...政府只在那邊等有財產時查封
另外吊扣駕照在台灣形同虛設,路上超多無照駕駛,都是要等出事了才知道...

感覺你的說法很像:
要改革先去改別人
動到我就是不行

我說的方法(多管齊下)
除了日罰制,也搭配其它配套
也就是不管有錢人或窮人盡可能都管到
雖沒辦法100%,但盡量啊
美酒斗十千 wrote:
感覺你的說法很像:
要改革先去改別人
動到我就是不行

有嗎?
嚴法執行時,我也會被掃到阿,我也一般民眾,也不是富豪,剛好位於台灣中間民眾而已

只是有些罰則真的沒意義,部分人士根本不怕

我就說我上次車禍碰到的
無照+被關+打零工+在混的
阿..能怎辦..都無照了對方還開車,吊照有用?..
欠錢大戶新聞也在播,也多講了,沒錢就沒錢,查封也沒東西,有錢都給兒女先了
CcCManCcC wrote:
你主張罰錢
我主張重關

重點還是要讓那些怕關的全都怕
有錢的怕關,有正常收入的也怕關阿

我說的罰錢是重罰
依經濟能力考量後的裁罰
是你自己把重罰解釋成仇富

但守法的有錢人不會被罰
所以其實並不是仇富



CcCManCcC wrote:
只是有些罰則真的沒意義,部分人士根本不怕

當罰款只像掏零錢的時候
當然不怕啊
美酒斗十千 wrote:
我說的罰錢是重罰
是你自己把重罰解釋成仇富
但守法的有錢人不會被罰
所以其實並不是仇富


因為很多文章都加上"富人","富人"
感覺整個目標就是讓富人感受到被罰

我觀點不一樣,路上最多的是一般人和窮人
咱在路上更容易被這些人違規撞到

所以考量道路環境,應該優先考量怎讓一般人和窮人怕先,而不是一直繞著要怎樣讓富人怕先...

所以我也說啦

只要不分窮富都照規則比例罰款,而且沒有特別待遇
那的確是可以考量...

300-150

40-20
能過的生活還是天差地遠
CcCManCcC wrote:
我觀點不一樣,路上最多的是一般人和窮人
咱在路上更容易被這些人違規撞到

有些大卡車司機不怕
原因就是要錢沒有、爛命一條

所以我有說若是不繳罰款
就改成坐牢/社會服務
並搭配吊扣駕照 (不准合法上路)
沒駕照的時候看有什麼雇主敢用他
當然還是有某些雇主敢用
只是這些雇主也罰+連帶賠償責任
(是指僱用沒駕照/吊扣駕照的司機時)

我說的一直都是
不管有錢沒錢都怕的罰則
(中產階級當然也逃不掉)
但奉公守法的人就不用怕
(包括守法的富人/窮人也不用怕)
JINDERLANDOFFICE wrote:
為什麼我的不小心,要賠償的金額多寡跟我的不小心無關?
卻跟我的運氣遇到的車有關?


這本來就很正常啊,
今天我不小心,闖紅燈被拍照,罰錢了事。
改天我不小心,闖紅燈被撞死,命都賠上去。
一樣是不小心,付出的代價本來就不會一樣。
要不你就小心一點嘛,不然為什麼別人要因為你的不小心而受到損失?
不管別人是有錢人還是窮苦人,你的不小心害別人有損失,你就應該負責填補別人的損失。
憑甚麼因為對方比你有錢,對方就應該付比較大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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