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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要比中指..............

WOWO88 wrote:
輪胎的直徑會影響時速錶,你亂換是違法的,一堆人說有沒有超速不是龜民說的算,同樣的是不是龜車也不是愛超速的人說的算啊,只要有人能拿出一張時速100開內車道被開龜車罰單的,我就承認開104被比中指很合理,一大堆愛超速,不肯依序排隊行車的,不知是看不懂中文還是數學不好,一直把最高速限110看成最少要開110,每年十幾萬張超速罰單,沒有一張時速超過100的龜車罰單,到底代表什麼?


標重點出來

亂換輪胎規格 違法 !! 那去輪胎店慢慢抄 應該抄不完

再者 限速100 開104 其實也超速 只是有緩衝 ....要說別人超速前 請先自己認清楚這一點

即使限速 100 我開到109 也沒被拍過照....

要開 104 也可以有機率招惹一堆有的沒的 ....

不然我開車 開那麼多年 也沒被人比中指過....

當然 我還是譴責這類行為 但是不代表我支持版主內線車道開104 而且是前方沒啥車輛
YT.Tseng wrote:
兩位那麼斷定好嗎?
要滿足條件換個輪胎就可以了 好嗎??....


影響錶速的是輪胎的周長
大部份的人雖加大輪框,但會配上較扁的車胎
一來一往,周長變化不大,也就不足改變錶速

你去換看看啊
要換到錶速可以大於實際速度的 輪框/輪胎
不改車,輪胎一定裝不上
但不用這麼麻煩, 要錶速大於實速
你直接去改行車電腦的車速計算公式比較快

法規為何規定錶速要大於實速??
目的不就是為了安全
限速100, 錶速開100不行,那是龜車
一定要自己腦補加10km 開到110 ??
比中指就是不對,
放過那傢伙就太便宜他了,
主持樓主檢舉或提告,
幹~ 乎伊死啦。 (台語)
很多人在糾結車速,事實上車速從來不是問題,問題在內線如果沒有塞車時,非超車請勿佔用,超完車中線允許,也儘速切回中線,我自己是這樣子開車的。
為什麼車速不是問題?就像前面十幾樓一樣,龜車認為自己在「最高」速限內開了,你無法舉證我車速過低;相同的,內線龜也無法舉證後方來車超速,畢竟你自己的車速不能算是標準檢驗儀。與其糾結在無法互相舉證的車速,不如用「超車後切回中線」「不超車、不走內線」「行駛內線中發現後方來車接近儘快找機會切回中線」這幾個原則來開,保證大家都開心行車又順暢。(事實上在國外開車時,走內線也是這幾個原則,從來不會有人因為覺得後方超速所以自己就有權擋人的。在德國高速公路開車,速限100㎞/H的路段,超車道都是150起跳的,就算是開150的發現後面有200的跑車衝過來,一樣是找機會切中線讓跑車先走,看一下人家德國的車禍率比我們高還是低?我們一堆沒公德心龜車自私佔用超車道後,讓欲超車車輛在各線之間亂竄,造成整體用路人的危險,而這個危險只是為了成就內線龜車駕駛輕鬆開車不用注意前後左右。)
這裡還是有很多理性的網友........至於那些不斷鬼打牆說我開太慢的,我也懶得解釋,直接上圖比較快,還有人暗諷甚麼龜子的,那我也不跟你計較了,我說了..............我要切外線,當下實際車速是104,表速是115,會一直跳針說我開太慢的那些人,肯定沒走過這個路段,為什麼呢,因為那邊有測速照相機,限速100公里,我倒是好奇這些人敢實際車速超過110開過去嗎??直接看圖吧,對了,想試試看開110的網友,不要說我沒提醒,這支相機很賊,它藏在路標後面,你看不到..........有網友建議提告,恩恩,原本我沒想過,但我開始有考慮了..........,影片已檢舉,後續會如何,要不要更新進度,就看心情吧,我也沒必要向酸民報告。

golihi wrote:
要不要順便告他公然侮辱


要先舉證,這個動作是針對樓主,而且當時還有其他不特定人會看到。

這二個要件要先符合,才可能進入到第二回合。
knift wrote:
很多人在糾結車速,事...(恕刪)

雙方都不能確認對方是否超速或龜車,正常的狀況不是依序前進嗎?
法規是規定要左側超車沒錯,可是沒說右側車輛不能變換車道到左側車道吧!你覺得對方太龜,你可以先變換車道到他的右側,然後加速拉開和他的安全距離,再變換車道到左邊他的前面。
不需廢話太多,台灣酸民檢討被害人已成常態,影片給警察處理,請牠到案說明,大哥級的不會這樣,這種人看到警察,馬上變孫子。
WOWO88 wrote:
雙方都不能確認對方是(恕刪)
 
高速公路整路高公局都有告示,「內側為超車道,請勿佔用」,不要佔用內側車道不是我發明或原創的。
除此之外,另一個重點就是駕駛道德,你要說你在百貨公司挖完鼻孔後再去挑撿貨物也沒犯法,那的確也是沒犯法沒錯,也沒人能奈你何。
我們用理性的來討論持續行駛內線跟超車完退出內線,能帶來什麼優缺點,就知道應不應該佔用了。如果車速比中線快,那行駛內線是合理的;但是如果車速跟中線一樣,那開在中線會比較慢嗎?不會。反過來,佔用內線造成快速車到處鑽會帶來更多的危險,對大眾一點點的好處都沒有。所以內線倒底應不應該佔用?答案很顯而易見。
knift wrote:
 高速公路...(恕刪)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要把全文都貼出來,只有造成堵塞才構成佔用,如果是真實時速已達104,怎麼可能叫堵塞,你有聽說過,我時速104堵在高速公路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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