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哪個領域中沒有魔人存在,如果都有是否全部都有是否將人類行為全部禁止就沒有了還有廢除檢舉是違憲的,因為人民有檢舉的權利在,至於要不要處罰在執法者手上,有沒有法條都是無法禁止人民檢舉的權利,不管任何事件包含交通違規在內所以法條違憲就是等於無效
C.W.W wrote:......現在心裡總感覺 畸形的道路標線,只是罰倒楣的車主而已,我沒說警察偷懶,警察開單天公地道,但轄區巡邏時去驗證一下該路口,可以想想為民眾謀求公平、公正、公開的權益吧)....... (恕刪) 你“認為”道路標誌標線有問題,你做了什麼?為何要警方去驗証,你去申訴了嗎?投書當地交通局了嗎?若你啥都沒做,為何警方要為了你的“認為”幫你驗証,再者,驗証也不是警方業務
#197 october2222 wrote:開放檢舉後, 違規有變少嗎? 沒有 就像我沒有數據告訴你開放檢舉後違規數變少一樣你也無法證實違規沒有變少這本來就是相對的有檢舉才看得到違規的量出來那停止檢舉你就能保證違規不會變多??這我倒是很肯定跟你說絕對不會馬路上的違規事件只會更猖狂而已如果有人跟你說應該廢除監獄廢除警察坐牢不會減少犯罪率你要附議嗎
支持領養替代購買 wrote:確實適當檢舉是對交通(恕刪) 現在網路檢舉,變成濫用。成為社會亂象,建議,此法條需要有限制條件,加強門檻。例如, 一天只能檢舉的次數, 個人一個月能檢舉的次數, 這是個人路上遭遇的違法安全,可以舉發。但是,變成商業化,發洩式,仇恨式檢舉, 就是浪費司法資源,社會亂象
q148862 wrote:如果你一個月收到七八張我不信你不會怕,如果不怕了話,You Win,你不差錢!檢舉這東西對有些人,絕對有嚇阻甚至可以讓你下意識按規矩走 現在就是每年檢舉越來越多, 但是違規也越來越多所以我們應該檢討的是1. 法治觀念薄弱2. 道路規則以及標示混亂, 施工單位胡亂施工3. 重大違規罰則過低4. 警察也常睜一隻眼閉一隻眼5. 考照門檻過低本人上下班也常檢舉一些違規, 結果一點用都沒有, 還有超有力人士被我檢舉後, 竟然標示改了還投書給縣市警局要他們重視, 結果只是給我打哈哈
我家巷口1年前開了新餐廳 一堆轉角紅線違停我們社區有人不爽 開始檢舉後 現在店家主動提供停車位 且主動告知違停會被開單 現在違停幾乎沒了我是覺得沒有違停 可以減少交通危害 降低交通糾紛 這才是祥和社會該走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