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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不快樂的社會,才會有那麼多愛檢舉的人……

Birkdale wrote:
對交通違規被檢舉覺得困擾??

要不就搬去挪威,

要不就遵守法令,

再不就撤銷法令,

也可以呼籲台灣人停止生育至人口密度等於挪威.

以上四種方法, 以遵守法令最為容易且明顯有效達到不被檢舉.

執法
是要讓大家過得幸福
不是要讓大家變得困難。

警察執法,大家會信服,因為兼顧到情理法,產出是幸福
但檢舉魔人不一樣
八成檢舉對幸福毫無幫助
只突增大家的困難

不懂人性,不知民間疾苦,沒有專業知識,甚至是報復心態的人類都能執法的時候,
創造的,恐怖大於幸福
要當檢舉人,應該要考個證照吧
還是要有檢舉案數限制吧
還是有個紀錄,紀錄不成功、不合格,或檢舉人自己違規檢舉的次數

不是執法的路邊表演者要証照。
反而路邊執法的檢舉人不要證照
任何品格再不良、心態再偏差的異類,都能執法,這是什麼世界
你們以為有停車位不停,非要併排很少見嗎?

其實還蠻常見的。

後有黃線,前有停車格,老子就是喜歡停在我喜歡的位置。






其實我還有很多奇耙的違停照片。
iamaminimalist wrote:
目前全台灣都是半小時一小時計費
所以一輩子都不能改?
不能建議?
你知道手機一開始是以分計費嗎?
因為不合理才改以秒計費

以前路邊收費停車是以一小時計算
後來民眾反映停車20分鐘被算一個小時不合理
部分地區改成半小時計費
手機計費跟汽機車停車收費是不一樣的二個品項
請不要再拿出來模糊焦點了
iamaminimalist wrote:
我開始工作時
你不知道生出來了沒有!

這麼資深了?
請問你的年休假日數是多少天?
我的天數不多
超過30天而已
曉得 wrote:
以前路邊收費停車是以(恕刪)


其實路邊高雄市的汽車停車格就有六小時計費一次30元。

本來還有免費的,後來改成六小時計費一次。
曉得 wrote:
目前全台灣路邊收費停車都是計時或半小時計時收費
沒有計次收費方式

有捏,曉得大,





還是在首善之都,地皮最貴的台北市。

台北市的蛋白區,北投區中央北路四段。




圖片來源 : google map



給您參考參考。
檢舉真的吃力不討好,希望違規者不要再違規了,

大家都不要違規交通才會更美好。
樓主這標題有點怪怪的

應該是說,愛檢舉的人每次看到檢舉成果(成功)時應該都會很快樂才對!

樓主太不了解檢舉人的心理了!

aderek wrote:
一個不快樂的社會,才會有那麼多愛檢舉的人……
eesv wrote:
其實路邊高雄市的汽車停車格就有六小時計費一次30元。

本來還有免費的,後來改成六小時計費一次。

謝謝e大
還真的沒有看過6小時計費
Jack 你好棒 wrote:
還是在首善之都,地皮最貴的台北市。

台北市的蛋白區,北投區中央北路四段。

感謝J大
這裡太高級了
我還真的沒去過
MiPiace wrote:
警察執法,大家會信服,因為兼顧到情理法,產出是幸福
但檢舉魔人不一樣
八成檢舉對幸福毫無幫助
只突增大家的困難



講得好像檢舉就一定成案似的

幸福要自己把握, 不是靠別人施捨.

檢舉違規令違規成性者感到畏懼, 就是對自身幸福最大的幫助!
一個不守規矩的社會,才會有那麼多被檢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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