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支持檢舉達人啦!而且應該要擴大辦理。例如每年或每半年統計個人檢舉件數,然後警政署還是內政部辦個公開表揚大會,全國檢舉件數最高前三名、各縣市最高前三名,統統上台領獎。電視實況轉播,最好搞得像金馬獎那樣。讓檢舉達人有露臉的機會。
看了一半的文章真的覺得蠻多人有在開車騎摩車嗎最好的方式真的是要用電子執法而且騎樓違停騎樓擺攤通通要處理尤其是各學校補習班門口一定要裝好裝滿接小孩就可以違規嗎還有嗯會違規的不是只有汽車機車也隨便亂停要連機車一起處理呀說停車位夠的人到底是活在什麼世界市區很多店家超商麥當勞(注意用詞是很多不是全部)都是亂源之一100公尺內沒有停車位可卸貨只能逼物流違規卸貨修法支持沒卸貨區之店家不得叫貨支持電子執法所有的道路通通處理罰金也請往上加
也許是您的前一次違規,他沒拍到,或是您的前一次違規,他拍到,但證據不足,車牌不清等等因素,所以檢舉這一個,上一個的違規只能作罷。以這一個,換上一個。Benn1963 wrote:我也是這樣猜,也許是在這之前,我 "不小心" 超了他的車,有些人就是會很不爽你超他的車,所以非得找個機會"討"回來 ....但是那不就是 "公報私仇"了嗎,正義在哪裡???
一個案例分享前天,就前天。一路段,下坡,連續彎道,不很彎。雙向各有兩線道,下班時間,但車流順暢,沿路可以有40-60的車速,不是問題。該路段限速50,彎道盡頭,有支固定式測速,限速50。我個人沒被照過,但看過有人被照。所以該測速桿是"真的"。一白色CRV,在我左後,我騎機車100 CC在外線,當下車速大家彼此約50上下(45-55),白CRV在內線,他前方有一車,速度約也50。這事主,硬是速度很快,壓到性的往我這方靠近,擠壓,要超車,我撇臉一看,也不打方向燈,我閃旁邊讓他,他就超過去了,沿路所有車,他車速最快。他逼迫我讓他,我讓了,我倍感壓力,我有妻小,還有老母,三明治世代,他這樣壓迫我,我好怕。由於他擠壓我,壓迫我,我不是在他車後,無法檢舉,當下我判斷,這種 "咖小",必再犯。他超過後,我就跟在他後方,不需要太近距離,因我有1080P 與60 FPS。他沿路彎道切西瓜,換車道不閃方向燈,路口跨越雙白線,紅燈跨越停等,紅燈占用機車停等區,沿路雙黃線,不知跨多少次。沿路約1公里。直到我與他走不同路。我回家後,同車,檢舉了九個案件。他是怕農曆七月鬼門開。趕回去燒香嗎???還是要趕回去開鬼門呢????依我經驗,與當地鴿子們彼此的長久經驗與案例,這九案,應該每一個都成案。
Antoniowang wrote:一個案例分享前...(恕刪) 這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習慣違規的人其實就是一直違規所以對於檢舉達人才感到害怕如果大部分都守交通規則一年偶而不小心違規個1-2次會被檢舉的機率跟中樂透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