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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是否贊成立法有獎金的檢舉?

不合理的法規+ 有獎金的檢舉=強迫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アルバ wrote:
台灣開車的人素質還是...(恕刪)
ryan00014875

違規仔都去搭乘大眾交通工具,道路就乾淨多了

2021-09-25 7:46
重北極光的老爸 wrote: 如果有檢舉達人在這狀況中
我想請問 要走一定跨線 您走不走?
不走 您後方還有一堆車堵著
不走靠邊停 我佩服您的理念與堅持 願意一路慢跟在大車後方
不走 您如何處理這些眾多違規?
走了 您如何面對包含自己的違規?

如果此時您車上家人身體有狀況
比如急著找地方上廁所
您還能不走 堅持理念嗎?
每台車上都有很多的我們不知道
是在表象看不到的

開車最重要的快樂出門 平安回家
而不是拘泥在100%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不知變通
最後
對於山路盲彎逆向 飆速 枉顧他人生命安全的這類嚴重違規行為
我還是鼓勵大家檢舉
(恕刪)


緊急情事的違規如果被人檢舉,當事人是可以提出申訴,但不該成為可規避的理由。
ryan00014875

原來每天開車都有緊急情事,這人生Errr.........

2021-09-25 7:49
大家一起檢舉起來賺獎金,老實說這算雙面刃

然後變成魔人網內互打大亂鬥

樓主可能覺得自己很守法不會罰到自己

但我不覺得樓主真的有這麼利害,都不被罰到~~
萬般皆沒品,唯有檢舉高~~
我是覺得每個縣市請個幾十個到幾百個,專門開單的比較快
他們可以有績效獎金,但幾百件或幾千件才有
等違規下降,再將標準下降
ryan00014875

一切以選票為依歸[真心不騙]

2021-09-25 7:50
vul3x06

沒錯,民意(私心)最大 感覺台灣已經沒有什麼進步了 非關經濟的部分

2021-09-25 23:47
dinnerxp wrote:
贊成阿,亂停車欠檢舉(恕刪)


個人是贊成有獎金,但前題也要確保被檢舉人權益,比方檢舉違規一次300元,不當檢舉或亂檢舉情事必須罰檢舉人一個比例的罰金才行。
反對,有獎金,讓檢舉變成賺錢工具
檢舉魔人愛找碴

除非有配套,多次浮濫檢舉要開罰~

2021-10-02 12:38
不贊成
太危險了
PCgululu

怎麼會危險 路上沒人違規很危險?

2021-10-02 11:10
就怕有心人刻意製造違規撩錢

除非有配套,多次浮濫檢舉者要開罰~
萬般皆沒品,唯有檢舉高~~
ryan00014875

違規事實不舉者,幾次要強迫退休[偷笑]

2021-10-04 16:56
獎金會養一些無業廢物
別傻了,我是說檢舉達人別傻了
這通過對他們無意義阿
這就變相資金流動而已,你打我一拳我也給你一拳而已
假設我是違規仔,收到罰單後,我在想辦法從別人身上賺回來就好
那有啥好怕的,你會擔心收罰單嗎,然後就變成全員檢舉全員違規
最後收支平衡,最終為社會帶來甚麼?
法律的本意在於警示世人避免犯錯,懲戒是它的用途
但當法律成為雙向的功能,犯法者獲得懲罰同時也能變相轉而獲利
法律的意義蕩然無存,這不叫"法律"叫做"交易",而懲戒只是一種商品

如果你說獎金設定額度不高就好,那假設一張罰單可拿10元,我被檢舉一張900元罰單後
是不是我需要申請90張賺回來900塊,照曾經某位達人,架設錄影20分鐘可以30輛入鏡
一小時就有900塊,那我是不是花個一小時時薪160,請人顧相機,一天只要兩小時
1800-320=1480 罰單繳了還有580盈餘,再花480請三小時,找個工讀生剪輯影片上傳當日90張
我還盈餘100,而我啥都沒做,就是違規被檢舉900,以此類推
然後這社會人人有事做,人人有錢賺,大家靠這維生? 蝴蝶效應,最後全國倒閉,有這可能?
不會,所以不會發生,更不用講如果一張罰單的獎金>10元時,不敢想像有多嗨

BTW,最先受不了的不是檢舉達人,也不是違規仔,不用三天警察體系先癱瘓
補述一下,我絕對雙手贊成,因為凡事物極必反,就是要夠極端時,才會歸於平靜
無限上綱吧 檢舉達人們,現在就是不夠極端他們才有機會展露他們的蟑頭鼠腦
knife27

現在檢舉達人什麼素質大家都心知肚明..自己是偷拍仔還會注意警察在附近偷拍...我都快搞不清楚在台灣誰在執法了

2021-10-04 11:24
CurryHanami

表裡不一,就是這群人可悲的地方,還不承認自己心態問題滿足私慾就明講,非要講的我在為了更好的用路環境努力就像企業家的基金會,逃稅就逃稅,誰不愛錢,逃稅不可恥,可恥在你還想宣告我在做善事,噁心死人

2021-10-04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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