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jantw wrote:
kenjantw 2020-06-13 17:33 196樓
我好像真的被台中的考照扣分標準打臉了@@
但這是考照扣分標準,並不是"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的規定。
實務上參考21樓【軍卡撞破瑪莎拉蒂恐賠上百萬 肇責卻大逆轉】的案例,還是直行車的路權優先。
還有過路口前你在外車車道,檢舉你人在你的左側車道,所以你從右側插到人家的前方並無誤喔。
從留言很清楚知道大家對於這種路口該怎麼開根本沒有共識,所以應該要畫引導線才能不會有爭議。
不然永遠就是 直行車 vs. 外車道對外車道。
我知道你要表達的
可是~我覺得是檢舉人插到我的車道才對。就你最後一句說的,沒引導線。
為什麼要引導線,我想就是太多駕駛不知道自己該走哪一個車道,所以才有引導線出來告知駕駛的。
例如檢舉我的駕駛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