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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後車撞居然是我方肇責高

我相信機車確實離樓主的車太近

但樓主在轉彎前若加上適時煞車燈這動作應該就能避免了

畢竟機車騎士可能是想說你打個方向燈到底哪時候要轉

發現時你已快速轉向就造成碰撞
一直覺得我們的法令應改成直行車要讓轉彎車....,直行車在路口才會減速,轉彎車才能不用等太久快速轉彎
不然很多時候你打方向燈就輸了...


直行車看到轉彎車就加速通行...
很多轉彎車只能等號誌變換的灰色地帶硬轉...
Cakin wrote:
影片在這 事故發生在...(恕刪)

你的贏面很高
放心去鑑定吧
高雄不意外
抱歉是台中
他就是想撞你啦...
給保險處理吧...

沒保險就不要處理了啦
倒霉的車主QQ
台灣法規真的是亂七八糟
有時候真的很冤
這又不是路口你打方向燈應該很久機車哪知道你在這要右轉
你應該先先停看看有沒來車再轉進吧
Cakin wrote:
影片在這 事故發生在...(恕刪)


1.花3000送鑑定
2.行車紀錄裝前後的不要省

以上
這問我就對了,地上沒有畫轉彎線,直行車絕對路權,為什麼我會知道呢?因為~~~我跟你一樣衰小過

還有,你是移動中被撞,我還是停著從後照鏡看著他一路撞上來,只能說~~~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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