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nis10 wrote:車速只影響車禍的嚴重程度車速快,只要路權不被侵犯,根本不會車禍;除非自己手殘失控,那另當別論.車速慢,路權被侵犯,照樣會發生事故. 這有點像是恐龍法官的邏輯夏拉塞 wrote:印象中法官判BMW的駕駛因超速過多,失去路權畢竟以假設對向永遠有時速200以上的車會經過,紅綠燈和路口都可以廢除了 這個比較務實不管是汽機車或是行人 穿越馬路總要看左邊 右邊若是主幹道上的車輛超速太快 你看左邊時是沒車的再看右邊也沒車這時主幹道上的超速車輛出現在你視線範圍內時 你要禮讓主幹道超速車輛根本是做不到的不要說200 時速120或是150你就很難去 "禮讓" 主幹道車輛了因為他超速的狀況下你根本看不到他 (根本還沒出現在你視線範圍)
jason 567 wrote:那黑車至少有三秒可以(恕刪) 首先你覺得那邊有幾百公尺真的是有路權的應該急煞讓沒路權的車就當做超速好了,銀車看到主幹道有台超速過來的車,有3秒時間反應,為什麼是選擇側撞而不是像旁邊的車一樣停下呢?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車速只影響車禍的嚴重(恕刪) 你知道汽車行經未設置紅綠燈路口都須減速或停車再開的規則嗎?這是全世界都在實施的規則~~~汽車只有用路權 行經路口照樣要禮讓行人~~~今天若有跟世界接軌的觀念 整天在路口被撞飛的台灣人會少很多~~~
jason 567 wrote:沒超速,就跟新聞畫面(恕刪) 沒錯,就像你說的那樣。不超速一切都沒事。銀車不是三寶直接衝出路口,若是這樣才是最需要譴責的。從很多影片可以看得出來這條路並不是完全直線的,我猜可能視線有被擋住才慢慢嚕出來
奇怪,行車紀錄器畫面不就有完美的對照了。不就一個好好的規距開,看著特斯拉衝過去若特斯拉跟著行車紀錄器那台車,等開過來路口,人和銀車早不知去哪了會有事嗎?還在超速無關嗎?我認為此事件,超速的車,就是要對小女孩的死,負全責。沒超速,就是沒今天這條事。如同行車紀錄器那台車。
jason 567 wrote:奇怪,畫面不就有完美的對照了。一個好好的規距開,看著特斯拉衝過去若特斯拉跟著行車紀錄器那台車,等開過來路口,人和銀車早不知去哪了會有事嗎?還在超速無關嗎?我認為此事件,超速的車,就是要對小女孩的死,負全責。沒超速,就是沒今天這條事。如同行車紀錄器那台車。 奇怪,畫面不就有完美的對照了。一個好好的規距開,看著銀車衝過去若銀車跟著機車等開過來路口,人和黑車早不知去哪了會有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