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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赞成有違规就检举以维交通秩序,但如有申诉就应传唤检举人对质或制作笔录以维程序正义,不然真不知具名检举的意义为何?
shlee.tw wrote:
我赞成有違规就检举以维交通秩序,但如有申诉就应传唤检举人对质或制作笔录以维程序正义,不然真不知具名检举的意义为何?

具名檢舉當然有意義
因為如果被檢舉人不服提出申訴或告訴
到了行政法院審理交通違規案件時
法官就要請檢舉人出庭說明
反制這些檢舉魔人最有效的方法
就是申訴加上告訴
讓這些檢舉魔人一天到晚跑法院
出庭說明就對了!







又有喜歡一天到晚檢舉的人
檢舉失敗崩潰了
氣噗噗



CTfrank wrote:
您是在請要檢舉樓主的(恕刪)


時間有了, 下午4點半左右

地點有了, 東興路一帶

對象也有了

應該比到處跑來跑去的小黃容易鎖定多了吧!!

PS:被黑名單倒數計時開始....
LEO428 wrote:
這個蕭姓計程車司機大概就像這位復仇式檢舉魔人選擇性檢舉
也有可能是看到樓主開的保時捷比他自己開的小黃Wish好太多
嫉妒心發作才會檢舉吧?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以為開wish就是沒錢人喔。
我老闆年薪超過200萬,開一台老老的Altis。
去年到宜蘭看房子,建設公司董仔開Camry


LEO428 wrote:
不然請他公佈他所有檢舉案件還有整天所錄下的行車記錄器影片給大家檢視
是否真正做到無差別檢舉
真正是為了改善交通才檢舉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會不會管太多啊,叫人家公佈這公佈那的......乾脆叫人家開計程車+直播算了


LEO428 wrote:
這也是大多數檢舉人的問題所在
只要是自己或家人違規就視而不見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有遇過喔?
還是你想、你覺得、你猜?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今天, 我也收到被舉發的罰單, 我是贊同樓主的論點的, "在完全無惡意且未危害交通秩序與安全的情形下被檢舉, 是不是有點太過了?"。

我被檢舉的情形是, 北上在竹北交流道下交流道,要西向往縣政府的方向, 也就是在光明六路上的紅綠燈被檢舉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就是左轉沒有打方向燈。 問題是, 這裡只有往左轉一個方向, 沒打方向燈有事嗎? 檢舉這個是有事嗎? 這個正義魔人都會記得不管有沒有需要隨時都會遵守規則打方向燈? 就算你會, 你覺得這裡沒打方向燈會害到你? 接受檢舉的警察也一切依法規行事?

這世界是怎麼了?
kck030 wrote:
今天, 我也收到被舉(恕刪)



我知道你說的那個十字路口
道路設計也很有事...
下交流道車輛要跟右轉車輛死亡交叉
真的很危險 也很奇怪


還好 檢舉魔人畢竟是少數
這世界沒怎了 只是運氣不好遇到了
Baron16888 wrote:
今天收到一張交通違規(恕刪)


弱弱的問一句

表揚如此有正義感的檢舉英雄

為何會涉及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等罪?

為何有妨礙名譽?

一張看不清楚的照片為何有個資法問題?

求解
1月的文被挖出來了,所以樓主有申訴成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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