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沒什麼好說的,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左轉彎),侵犯直行車路權100%全肇責為什麼我敢這樣說,因為我曾經是那個左轉車,害直行機車摔車賠了12萬元直行車有「絕對路權」 直行車有「絕對路權」 直行車有「絕對路權」!
感謝你提供圖文並茂肇事責任說明,我也明白你很強調直行車有絕對路權但是,你提供參考的兩個案例都不能完全說明我的事故。如果我今天的事故是與影片中的LIVINA汽車發生事故,那應該就沒有爭議就是我全部責任但是,今天我的案例是,肇事對方是機車行經叉路口不當超車,從LIVINA右側竄出,一直到他撞上我之前都不在我能看到的視線範圍之內,對方這樣衝出來,根本也沒有給我時間去反應去禮讓她。我有找到台中與高雄的車鑑會都有與我案例相似度9成5的案例,最終判責任都是機車肇事責任100%直行車輛有優先路權沒有錯,但是這個優先路權是建立在『沒有違規』的前提之下千萬不要覺得自己是直行就可以橫衝直撞,這樣是不好的觀念。yitza wrote:這個沒什麼好說的,轉(恕刪)
你把我講成這樣,我真的覺得好笑。如果我沒有注意前後左右狀況,那我應該從一開始就撞Honda, 然後也會撞VIOS, 最後LIVINA一定也會撞。對方從LIVINA車頭右側竄出到碰撞我的車,秒數不到1秒,這部分從警方路口監視器可以佐證。我只是凡人,不到1秒的反應時間留給我,我真的避不了她。曉杯子 wrote:嗯?阿嬸機車只是不在(恕刪)
鐵馬豬 wrote:直行車沒有絕對路權! 直行車沒有絕對路權! 直行車沒有絕對路權!很糟糕的錯誤觀念,一定要講三次糾正你直行車是在不違規情況下,路權優先於轉彎車(恕刪) 我分享說明了我發生過的肇事責任,肇事責任判決書也裁決了我100%全肇責我賠了12萬元,警察也說了直行車有「絕對路權」,我虛心接受肇事判決拿出誠意理賠與直行車傷者和解對向直行機車我覺得騎超快,我目視認為時速至少有70km/h以上,但我無法舉證直行機車超速,總之我轉彎車讓直行車發生事故,判我全肇責直行車有沒有絕對路權,不是我說的,是我的事故案情發生後交通部和警察說的我有說你觀念錯誤很糟糕嗎? 有點禮貌 不要隨意說別人糟糕! 我有說要糾正你嗎?事故發生誰都不願意,平心的處理事情,釐清交通事故責任,有肇責就誠心與傷者和解理賠,沒有肇事責任就等對方賠財損,在這爭自己對又如何就等你公佈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來讓大家看看誰有路權誰有肇事責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