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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實名制 交通違規檢舉飆高

生活苦悶,又賺不到什麼錢,整天在路上轉,以檢舉為樂,大概是這類檢舉人越來越多吧,
別人繳罰款的痛苦,正是他們最大的快樂,那麼愛檢舉人,怎麼不勵志好好讀書去考警察。
說什麼正義只是講給自己聽,報應會降臨才是真的,不信?眾多的怨念難道不會轉化?
大概是因為,

書讀得太少的人,才會以為,當了警察就可以開人家單,

書讀得少沒關係,要懂得這個社會如何運作,

多開單的派出所所長會被議員叫去詢問,

還有哪個員警敢主動開單 ?

可能連電視也看得少,才會連這個也不懂,



也以為別人整天在路上轉,

10/23,從 09:54 到 10:08,

14 分鐘內,就有 27 件違規,

圖片裡都看得出來,看不出來,只能怪自己觀察力不足。

假如我多待在路上半小時,我看今天不用睡覺了。



最好笑的是以為別人錢賺得少,日子過得苦悶,

這個就是人生歷練不足,看得少,

沒見過世面呢。
講報應?

愛違規的駕駛沒有被檢舉於是持續違規被撞死或是撞死其他人,

這就是你口中的報應,

我深信。
若我自己違規被檢舉,我會認了,但很多人就不服,因為他想違規又不想被檢舉

繼續檢舉下去,看交通是否會好一點,反正違規的人也不缺錢
從行車亂丟垃圾(特別是煙蒂跟檳榔渣)的人數減少這件事情來看,靠民眾檢舉是有效的,
因為有獎金可以賺,被檢舉的機率提高,所以大家都會更加小心去避免違規。

現在交通違規就是沒有獎金,被檢舉的機率很低,才會很多人都有投機心態。
我認為應該提供檢舉獎金,有獎金就能提高檢舉率,就能有效遏止違規,
特別是嚴重違規項目更應該要提高獎金比例。


說一般民眾不能檢舉的人,別忘了警察才是決定要不要開單告發的人,檢舉人充其量只是提供證據給警方,證據不明確警方是不會告發的。
手機跟行車記錄器拍到的影片或相片連法院審理都能採用了,當然也可以拿來檢舉用,除非它會"造假"。

* 被告發要是不服氣的可以提申訴
* 變造影音內容去檢舉是要受罰的,被陷害的人請務必要反檢舉
VD韓 wrote:
檢舉魔人認為自己是對的,又有錢賺怎麼會因為實名制就收手?


你說說看,哪裡檢舉違規可以拿錢??
Winghoping wrote:
你說說看,哪裡檢舉違...(恕刪)


應該說哪個縣市檢舉交通違規有獎金?
我要搬去住,那個縣市會讓我發大財
哇,罵檢舉的都義正詞嚴的..好兇啊!!
嚇死我了...趕快剪幾段影片檢舉一下好壓壓驚....
看到有些回文內容 真是太神奇了 活在不同世界? 還報應 還轉化 應該去好好讀書了
這就是一個仇恨的社會,損人不利己,但是沒辦法誰叫這個是規定,最近一年有說過一張並排停車還有一張紅線停車還有一張未達方向燈,三張都是$600 ,小錢就繳一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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