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飆)速騎到17~18格,任何一輛車的後視鏡看一台機車(x1)跟汽車(x4)體積差異可想而知,可能後視鏡觀看距離足夠變換車道,切過去騎士就來到車後了!
速限70安全距離為35公尺以上,就算維持安全距離後切換車道,若騎士17格接近(速差100公里)不減速1.26秒就把安全距離吃完了,加上僅1/4的車體體積看似遠一下子騎士就來到車後了!
將照片前車(藍車)換成是輛機車再放到後視鏡中去觀看,就是藍車看到後視鏡中龍蝦的樣子!






Johnny_depp wrote:
老問題了 冰人時速三百市區直線道路開,說五公里外的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