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ph_gmail wrote:大大也真能扯 不上重機上國道也能扯到人權如果重機上國道議題能扯到人權 那還不快跟大法官申請釋憲開放國道 ah大這不是我說的啦,人權說是"引言"小弟那台老爺機車上國道應該會熄火只是如果人權可以開放國道,小弟比較想上去騎腳踏車
shadowhare wrote:以下是小弟回復...(恕刪) 我沒不尊重腳踏車之類的,而是本來就有其限制,今天這公路不是高速那任誰都能上,再說了臺灣號稱亞洲唯一民主國家,可是卻在道路上一點都不民主,比如蘇花改,它是高速公路嗎?不也是禁止大型重機或普通重機與輕型機車禁止通行,一推人說危險也沒證據證明機車上高速公路就必死無疑。
frogghoul wrote:哪裡危險?我還真搞...(恕刪) 吳女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她確實沿途不斷變換車道及超車,還騎到中線飆過3台大貨車後,再駛回外線直直往前騎。直直騎? 路拳:這是例外 不能一竿子打翻其他人
timeriver235 wrote:檢察官認證危險...(恕刪) 我看是檢察官認可可以任意拿取別人的鑰匙,記得下次看到沒打方向燈就任意變換車道的汽車應該攔下拔鑰匙,事後再歸還就不會被告搶奪與強制罪,我看你們也不敢去攔大卡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