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土阿北有公權力可以制裁他人的違規??要是人人都可以這樣那我保證路上沒有違規了也不需要警察也不需要用行車紀錄器檢舉的機制,通通都不用反正你違規就有一堆路人準備弄你了如果你覺得合理合法請你下班立刻去任何一個路口,看人家違規就逼人車拔人鑰匙,全程錄影PO上來給大家看做不到就不要在這邊嘴Deoxyribose wrote:---------------------------如果今天不是賓士男而是巡邏的紅斑馬去攔那位女騎士你覺得會不會有可能造成女騎士摔車?警察執行公務就不會害騎士摔車?---------------------------
Deoxyribose wrote:什麼叫違規?設立規...(恕刪) 至少我不會護航騎士騎士違規就是錯但賓士車駕駛人刻意攔車行為..........就是錯誤示範~~~~~~來~~~看你還要扯什麼~~~~嘴設立規則??規則有你看違規可以去逼迫??不要讓人笑話了~~~~~
神我人 wrote:女騎士看就知道是故意,什麼誤上。那女騎士要不要也給鄉民誤上一下啊!飛踢ro車子駕駛也很誇張,直接剪片檢舉就好。...(恕刪) 交通法規沒有規定故意跟不故意的罰則不同,就算他是故意又如何?路邊違規停車哪一台不是故意的?至於誤上女騎士?這個可以不用講,很低俗。
Deoxyribose wrote:什麼叫違規?設立規則就是為了避免事故發生危險你都清楚是違規了難道還不危險?不打自招...(恕刪) 設立規則就是為了避免事故發生危險,這不見得,否則法規永遠都不需要修法,例如事實證明廢除禁行機車道後機車肇事率反而下降,那麼請問設立禁行機車道是為了避免發生事故嗎?看來你也soso而已。
一:就跟核四一樣,直接逕付公投,就能知道全民意願,到底全民要不要開放重機上國道,機車族那麼多,一定不用怕輸...二:公投內容建議包含開放無限速區段,然後只要時速超過60的,無論輕型、重型GOGORO,只要時速能達60(改裝電動腳踏車也很難達到)都可上國道,才有可能會過..四輪.2輪白牌都能享受到.全民都能享受到的公投案才有可能通過。就是紅黃白綠牌都能上國道,內線還能無限速,四輪族也開心(法規不允許)最好再加上能和英國日本一樣,左右駕都能上路,我也想開右駕版GTR 50飆內線,(國外有,也想要台灣有)為什麼沒有一個政黨敢支持,趕快請689 2.0版本的政府.既然同婚.稅改.司改都同步進行了.趕快支持機車族們、跑車族的提案,機車族、跑車族的支持者眾多,包準2020一定當選我真的也想要騎90cc上國道,省很多時間阿,我也能騎超過60.管他德國機車四輪比和台灣一不一樣,完全比照就對了,尤其2.0版本政府的領導者特別推崇德國領導者梅克爾,連車子都要一樣A8,那就把台灣交通法規都改成德國版好了.無限速高速公路.時速超過60的都能上國道.多好,反正我們又沒印度人那麼多又那麼沒品,一定不會賭塞的(國情不同)這次2020總統+立委大選,請要選立委的趕快提出來,包準一定當選縣市長、議員選舉為什麼沒人提出來呢?目前就是法規不允許+國情不同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