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kurajan wrote:
看完各位的文章 我在前日私底下去找對方
對方說10萬元只是精神賠償
後來提工作損失3個月每個月22K
住院的看護費一日2000共一個月
醫療費是8萬
總額是30.6W
給我打折 30萬整淚
可是對方做家庭代工的
沒有薪資證明
醫療收據看起來準備滿充足...
請問我該怎麼辦?淚...(恕刪)
第一步:先花3000元,看有沒有機會推翻警方的初判表,變成無肇事責任,你就脫身了。
如果仍然有肇責(即使只有10~30%),且又和解失敗,那就準備上法院
原本對方開口10萬以內,就當作免被告(刑事過失傷害)的和解金
現在對方開口30萬以上,那就只能慢慢談,先說最壞狀況(上法院)的結果。
上法院,對方會告你刑事(業務)過失傷害和民事(損失賠償)
刑事庭的部分,跟法官說:你有意和解,但是因對方要求金額太高,且這件事你非主要肇責,因此無法接受對方金額,請法官大人明察......這個部分,只要達成和解,隨時都可以撤告。如果萬一最後仍沒和解,那就可能是1~2個月的刑責,易科罰金3~6萬元。
民事庭的部分,你可以這樣爭取:
醫療費用:交給保險公司(強制險)負責。
看護費用:對方是否真的有請看護(收據為憑證)?我猜對方會推託是家人看護。
法院有判例是專業看護行情日薪2000元;如果是家人幫忙看護的話,因專業度有差,日薪只算1200元(共1200*30=3.6萬)
工作損失:沒有薪資證明,要求基本薪資22K合理(22K*3=6.6萬)
精神賠償:對方要求10萬元
所以你要負責的是大約20.2萬元(3.6萬+6.6萬+10萬)
假設你的肇事責任是30%,所以應賠償對方約6萬(20.6*30%)
另外你汽車的保險桿,也可以跟對方求償,假設修了1.5萬,對方負擔70%責任,也要約1萬
假如對方沒提出機車的損傷賠償
這樣你應該淨給付對方5萬元(6萬-1萬)
你調解時
就可用上面的條件去爭取,問對方看是要上了法院,最後拿到5萬元
還是現在拿個8萬元,簽和解書
(但也不要算太仔細給對方看,免得對方又提高精神賠償的金額給法官打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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