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大家開車只要顧好自己就好 !!
不需要太為別人著想 ?!
一個 "順應車道" 的觀念 !!
一個 "微做左切" 的動作 !!
台灣用路人不是只有自己一個人 !!
有時候要多為其他用路人著想 !!
就可以讓此事件完全不會發生 !!
但是 "執法單位" 做出的初判.
只因為它是 "執法單位" ?!
所以就可以睜眼說瞎話 ??
1.
哪裡有縮減車道 ??
是代表左轉專用道也是可以直行了 ??
2.
電視媒體所提供的平面圖根本就跟現場完全不同 !!
本來讓大眾有個正確的行車觀念才是.
現在卻變成 "有樣學樣" 的 !!
反正又不違法 !!
也沒規定一定要走哪個車道 !!
被撞別人肇責也較高 !!
台灣交通會亂 !!
有時候真的是執法單位的問題 !!
而不是道路使用者的問題 !!
因為根本就是讓人無所適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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