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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闖紅燈害死直行孝孫重機騎士

發文字號: 交通部74.10.14.交路字第21990號函
公(發)布日: 074.10.14


要  旨:

汽車駕駛人駕車行經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肇事致人死亡,應如何處罰
乙案

本  文:

查汽車行經有號誌之交岔路口,應依號誌之指示通行,如車流狀況許可
,則尚無減速慢行之需要
,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無規定行經有號
誌之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者之處罰?本案汽車肇事致人死亡,如查無其
他違反交通規則之情事,依刑法過失責任論處即可,無須再課以行政罰
。(交通部74.10.14. 交路字第二一九九0號函)

規範基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違反減速慢行之處罰)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元以下罰鍰:
一、行近鐵路平交道,不將時速減至十五公里以下。
二、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
三、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路段
,不減速慢行。
四、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不減速慢行。
五、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減速慢行。
六、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
七、因雨、霧視線不清或道路上臨時發生障礙,不減速慢行。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
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althewind wrote:
要  旨:

汽車駕駛人駕車行經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肇事致人死亡,應如何處罰
乙案

本  文:

查汽車行經有號誌之交岔路口,應依號誌之指示通行,如車流狀況許可
,則尚無減速慢行之需要,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並無規定行經有號
誌之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者之處罰?本案汽車肇事致人死亡,如查無其
他違反交通規則之情事,依刑法過失責任論處即可,無須再課以行政罰
。(交通部74.10.14. 交路字第二一九九0號函))


kazamisa wrote:
如果重機也有超速事實導致意外
跟他是不是孝子沒有絕對關係

所以是孝子違規可以被輕輕帶過
計程車違規罪該萬死?...(恕刪)


個人看法也大致是如此.

車禍的發生,小黃違規或許是主因.

但騎士死亡的主因 99% 是超速.

那種路段,速限應該不會高過50, 機車如果以50公里進入路口, 會撞死嗎?
哇賽,真不愧是Mobile0”4”,人被砍怪他不帶盾牌。

一堆檢討機車的,不去嘴計程車為何要闖紅燈。

今天兩人駕駛的交通工具對調,那又不一樣了
JAGEAR wrote:
哇賽,真不愧是Mob...(恕刪)
這樓好像沒人說

計程車是對的吧~
小小小鼠 wrote:
...(恕刪)



他可能不太清楚"刑法"與"行政處罰"的差異處。


不過謝謝您提供相關資訊以紅字的重點提示
卍南無阿彌陀佛卍 wrote:
這樓好像沒人說計程車...(恕刪)

還真的沒有人說汽車是對的。
真不知道為什麼重機魔人,都會看成汽車無責!?
早上去烏來玩,回程時,特地騎這條路。
結果看到事故點地上的清洗痕跡洗不掉,一灘仍然很清楚。
知道的人緩緩經過,大概都會默唸一聲阿彌陀佛。
但是仍然會有一群急性子的人,依舊超速趕路。速限50的路,我騎49,還是一直被逼被超。

有這麼趕嗎???
時速40公里跟時速80公里的,同樣會在前面紅綠燈被擋住。

有這麼趕嗎???
搭捷運電扶梯,大家冒險自動靠右邊給「趕時間」的人,讓他們在禁止奔跑的地方奔跑。
結果差那幾秒,車次來的時間還是一樣。

有這麼趕嗎????!!!!




JAGEAR wrote:
哇賽,真不愧是Mobile0”4”,人被砍怪他不帶盾牌。
一堆檢討機車的,不去嘴計程車為何要闖紅燈。
今天兩人駕駛的交通工具對調,那又不一樣了...(恕刪)


當然檢討機車
看看新聞翻拍這位大孝子臉書上的帥照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370798&from=y
還爭路權上國道咧?
這樣的騎法上國道除了自殺還會拖別人下水
對方不闖紅燈就不會有這種事?
顧路的車輛,
路倒的行人,
亂竄的屁孩,
滿地的砂石,
通通不關闖紅燈的事,
衝撞下去,
還不是一樣要死.

路權論,
害死一堆懵懂無知的屁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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