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辣愛怕跑 wrote:
我前一陣子在01...(恕刪)
想請問A大。
對方有跟你談合解金額嗎?或賠償金額嗎?
我想說的是,他若沒跟你談任合賠償金,就沒有詐欺,恐嚇取財的成份對吧!
反問樓主對方有跟你聯繫嗎?有讓你心生畏懼、引響到你日常生活嗎?此事件讓你心情引響你的工作與家庭合協,與心臟血管的引響嗎?
我說我自己!我爸中風癱瘓(復健中)
中風前與機車大嬸發生擦撞,期間大嬸不斷來電話543!
不孝的我,以為父親像山,所以沒去研究了解車禍的細節。只知道父親悶悶不樂,過個農曆春節中風了,父親躺在病房還要去談合解!現場看到大嬸,我火了。她活跳跳一直唸唸唸。
我有去申請鑑定、她沒有待轉!但母親確說談合解別在耗了。在把合解書唸給昏迷的父親聽。父親現在會騎腳踏車了,心臟變的不好。
大多數的人民怕官司,法律是爲懂法的人
訂的。不懂的人就是該死!
你的影片能證明你是個守法公民。
機車過了你才發生事故,你對他就沒有應注意的義務,因為你行駛中還有未來的應注意該去你注意,(影片要有她自摔強有力的證據)
肇逃?你有停!在想想該如何去解決。
要不是樓主慢慢開有停等,真的會直接撞上。
政府的宣導真的不夠力道(有些要2段有些又不要),看那機車很年輕理當剛考完,但連這都不知道可見這機車是危險駕駛。
你判斷他是因斑馬線滑倒對吧!你有注意到他,有回油並按喇叭示警對吧! (按啦吧的反應動作是回油門) 依機車駕駛之觀念,確實有改進之必要。
依機車駕駛之違規事實確實有懲處之必要,使其牢記違規之事項。
若他有跟你談金額,那你就要考慮詐財的考量,你贏就問法官如何請求賠償(精神,工作,但要有收據)。
陳述事實不要怕。
按你影片你的車是無車頭的廂型車,是爲生活打拼的人、看你行車紀錄真的是守法駕駛無論結果如何我站你這邊(雖然無路用)哈哈
此外, 也可以上網留意之前此類案件的判例, 看看檢察官起訴或不起訴的關鍵因素是甚麼, 作為樓主自訴的參考.
最後, 就算被檢察官起訴, 也還要經過法院法官判決. 雖然直觀上覺得法官應該會判無罪, 但畢竟恐龍法官還是存在, 能在檢察官這邊不起訴終結還是最好.
樓主是第一次遇到難免會緊張, 但熟悉整個流程樓主就比較不會擔心, 未來對這類訟棍也比較能免疫.
1.無罪推論 被告無需證明己罪
在你的case來說 上法院不用跟檢查官說按啦叭那些無助於幫助你的證詞
妳要強調的是 當時你綠燈直行 未超速 對方未禮讓直行車 未打方向燈 當下你被他嚇的停下來 其他都沒印象了其他的千萬不要多說 記得多說多錯
第二 行車記錄器決對不要拿出來 那是你的財產 你們沒發生碰撞 不需要去證明 要強調你也看到對方順利從視線離開才駛離 因為有路口監視器了 按啦叭害對方摔車 這是原告的說詞 你不需要去隨對方起舞 對方要自己拿出證據
第三 要謹慎 不要一緊張什麼話都講 當問到其他問題時 請記得 只講 妳未違規的事實 也不用去兜故事
最後 記得去看醫生 保留你被對方嚇到的證據 工作也無法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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