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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自摔卻被對方提告??!!各位幫忙評評理 5/14更新

樓主按喇叭應該是沒有違規
樓主有煞停.並按喇叭提醒~所以樓主也沒有"應注意卻未注意"的問題
樓主沒有任何違規~何來肇責?何來的肇事逃逸?
沒有肇責卻要負肇逃責任
那天下豈不大亂
樓主要反搞那台左轉車~那很簡單
反正你們兩都會出庭
記得出庭後你也騎摩托車 在他身旁自摔 記得錄下來
換樓主反告他肇逃
要演戲大家都來演 誰怕誰
既然不能告他誣告 那麼就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A辣愛怕跑 wrote:
我覺得必須要相關不...(恕刪)

自己去看立法精神吧...沒記錯前面有人PO過
在這邊說破嘴也沒用...跟H神一樣
A辣愛怕跑 wrote:


我前一陣子在01...(恕刪)

想請問A大。
對方有跟你談合解金額嗎?或賠償金額嗎?


我想說的是,他若沒跟你談任合賠償金,就沒有詐欺,恐嚇取財的成份對吧!


反問樓主對方有跟你聯繫嗎?有讓你心生畏懼、引響到你日常生活嗎?此事件讓你心情引響你的工作與家庭合協,與心臟血管的引響嗎?


我說我自己!我爸中風癱瘓(復健中)
中風前與機車大嬸發生擦撞,期間大嬸不斷來電話543!
不孝的我,以為父親像山,所以沒去研究了解車禍的細節。只知道父親悶悶不樂,過個農曆春節中風了,父親躺在病房還要去談合解!現場看到大嬸,我火了。她活跳跳一直唸唸唸。
我有去申請鑑定、她沒有待轉!但母親確說談合解別在耗了。在把合解書唸給昏迷的父親聽。父親現在會騎腳踏車了,心臟變的不好。


大多數的人民怕官司,法律是爲懂法的人
訂的。不懂的人就是該死!




你的影片能證明你是個守法公民。
機車過了你才發生事故,你對他就沒有應注意的義務,因為你行駛中還有未來的應注意該去你注意,(影片要有她自摔強有力的證據)
肇逃?你有停!在想想該如何去解決。
這路段無兩段式左轉的標誌,其機車駕駛理當靠左行駛(也就是靠中線排在汽車後面)再左轉。機車要左轉就排在汽車後面,就算前有100台你也是要排,除非直行不然你不能纘到右前方,前方沒機車停等區,外地來的朋友發現沒停等區千萬不能右邊跨車道左轉,要直行等下個路口再左轉。
要不是樓主慢慢開有停等,真的會直接撞上。

政府的宣導真的不夠力道(有些要2段有些又不要),看那機車很年輕理當剛考完,但連這都不知道可見這機車是危險駕駛。

你判斷他是因斑馬線滑倒對吧!你有注意到他,有回油並按喇叭示警對吧! (按啦吧的反應動作是回油門)  依機車駕駛之觀念,確實有改進之必要。
依機車駕駛之違規事實確實有懲處之必要,使其牢記違規之事項。


若他有跟你談金額,那你就要考慮詐財的考量,你贏就問法官如何請求賠償(精神,工作,但要有收據)。
陳述事實不要怕。
按你影片你的車是無車頭的廂型車,是爲生活打拼的人、看你行車紀錄真的是守法駕駛無論結果如何我站你這邊(雖然無路用)哈哈
我建議你上新聞爆料 你這個案例很好! 媒體會很樂意報導 ! 我估計你百分之99 應該沒事! 上媒體 就會有 專家出來說明了! 聽我的準沒錯 記得找東森 比較快
這個社會真的存在許多訟棍, 隨意興訟不當得利. 我看樓主應該沒犯甚麼錯, 這張傳票是要出偵查庭說明案情. 上法院是講證據的, 樓主可把相關的行車紀錄器, 圖片說明, Google地圖等先做成檔案夾方便檢察官及書記官閱讀. 整理資料有兩個好處, 一來讓自己能夠梳理整個案情(雖然這個案例過程很簡單), 出庭時能表達比較流暢, 二來檢察官每天要開那麼多偵查庭, 書面資料可以方便他更容易進入情況. 資料可以先寄, 也可以當庭遞交. 一式兩份, 一份給檢察官, 另一份自己留底.

此外, 也可以上網留意之前此類案件的判例, 看看檢察官起訴或不起訴的關鍵因素是甚麼, 作為樓主自訴的參考.

最後, 就算被檢察官起訴, 也還要經過法院法官判決. 雖然直觀上覺得法官應該會判無罪, 但畢竟恐龍法官還是存在, 能在檢察官這邊不起訴終結還是最好.

樓主是第一次遇到難免會緊張, 但熟悉整個流程樓主就比較不會擔心, 未來對這類訟棍也比較能免疫.
劉奕兒612 wrote:
自己去看立法精神吧...沒記錯前面有人PO過
在這邊說破嘴也沒用...跟H神一樣...(恕刪)



我也是只想爭個理而已
既然這樣沒啥好說的
樓主真的肇逃確定的話
樓主也去他家樓下堵他 (判決書上面都有記載雙方地址)
自摔後告他肇事逃逸
一報還一報

懸崖小闇 wrote:
請各位1:25開始...(恕刪)

有行車紀錄器可供證明沒事的
樓主 真心想幫你 幾個要點請你記得:
1.無罪推論 被告無需證明己罪
在你的case來說 上法院不用跟檢查官說按啦叭那些無助於幫助你的證詞
妳要強調的是 當時你綠燈直行 未超速 對方未禮讓直行車 未打方向燈 當下你被他嚇的停下來 其他都沒印象了其他的千萬不要多說 記得多說多錯
第二 行車記錄器決對不要拿出來 那是你的財產 你們沒發生碰撞 不需要去證明 要強調你也看到對方順利從視線離開才駛離 因為有路口監視器了 按啦叭害對方摔車 這是原告的說詞 你不需要去隨對方起舞 對方要自己拿出證據
第三 要謹慎 不要一緊張什麼話都講 當問到其他問題時 請記得 只講 妳未違規的事實 也不用去兜故事

最後 記得去看醫生 保留你被對方嚇到的證據 工作也無法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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