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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二更)從機車待轉看台灣的民主觀念

少講一些政治化議題
來一點專案具體討論吧!

在台灣 老外很不能理解的是
為何我騎車時 想要左轉彎 要先靠右停?
(外國人的思維比較直線)
根據統計 也有不少車禍
是發生在 機車靠右待轉時

仔細探討研究 機車的兩段式待轉
真的要修法的方向
是改成 機車一段式待轉
(把機車停等區換個位置而已)

也就是 左轉前要先停在"路中央"的停等區

但是 修法的前提是 機車行駛內線快車道 要先鬆綁
另外 依照交通流量 其實還是要有所區分
也不是每條路都適用一段式待轉的

saredira wrote:
民主按理來說是少數服從多數

jerry_liu426 wrote:
民主的基本精神就是少數服從多數

民主的基本精神有兩條,兩條都做到了,才叫民主
只講一條,不是民主
jerry_liu426 wrote:
不妨礙他人的前提下才叫自由

重機可以直接左轉,有沒有妨礙他人?
節錄如下分享: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總統當選人蔡英文下午拜訪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TiEA),並在會員大會發表談話。對於第二屆新任理事長林之晨邀請前任理事長詹宏志任榮譽理事長,希望可代為和政府打交道,蔡英文表示年輕人別怕跟政府機關溝通,還說民進黨內文化中若沒聽見可以「拍桌」,笑說未來政府也有一樣雅量。


資料來源: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26967

人民的聲音是必須被好好處理的,
否則你不知道接下來會是用甚麼方式呈現,
當你無法好好排解不滿的情緒,
就必須要有承受的準備。
我的論述就是Dwing的反質詢的臨時動議

另外,不是只有你有料
我不喜歡你的論調
已檢舉

wetty wrote:
如果您連「強制」、...(恕刪)

venus0256 wrote:
我說不想二段式左轉,你就得照作

不強制
習慣兩段式的,還是可以兩段式
venus0256 wrote:
我說重機要上國道,你就得開放

立法委員通過的
wgyang00 wrote:
三讀通過的法寫著 "需交通部核准開放始可上國道"

怎麼不提附帶決議裡,訂出的試辦時間呢?

wetty wrote:
民主國家, 法治的...(恕刪)

不要扯太遠
扯到民主、法治、憲法...之類這太遠了

道路交通管理辦法的核心是
"維持交通順暢、減少意外死傷"
這應該沒有疑問
你要推翻機車待轉制度
至少要說明哪裡阻擋交通、待轉提高了死傷阿
沒有~~~
完全沒有
民國70年代左右之前(印象中)
台灣並沒有待轉這個制度
大型路口中間完全是擠著機車與汽車要轉彎
只要一個不注意
很多車輛就會擠在道路中間不前不後的
更別提那些急著轉彎的三寶所造成的意外
好不容易找到一個機車待轉的折衷辦法
大大減少了路口車潮與意外
不知道為什麼有人要改變
要改變可以
提出一個不影響車流、同時也保障雙方行路權的替代待轉的辦法
廢止或有條件開放絕對不會比現行待轉制度安全
而去繞圈圈的各位大大
要凸顯待轉會影響車流的訴求
是一種極端的方式
一個路口不可能用極端的狀態去立法
所以
訴諸意氣之爭沒有人樂見
提出實際可行的辦法說服大眾才是明智之舉

替代辦法為何???

我愛藍光 wrote:
我不喜歡你的論調
已檢舉

很明顯
提不出論述,一句:我不喜歡,就可以了

小葉叔叔 wrote:
更別提那些急著轉彎的三寶所造成的意外
好不容易找到一個機車待轉的折衷辦法

所以,要限制的是這些三寶啊
如果有人喝水會嗆到,是要禁止大家喝水嗎?

clarkclark wrote:
呵呵這一串真是釣出...(恕刪)


說待轉比較危險,數據拿出來,不然就你以為喔?
等機車的稅金跟汽車一樣多再來跟我講路權

我還可以跟你說搭公車比騎車安全,建議修法大學生別騎機車勒
憲法:自由以不妨礙他人權益為前提
還沒違法勒,犯到最高級別還公民不服從勒
你的權益是權益別人權益就不是權益?有夠自私!!

cx3500b wrote:
憲法很明確的說明台...(恕刪)


我的老天阿!你居然拿太陽花跟待轉大富翁一起比...
這兩件事情的出發點根本不一樣
本質是天南地北的差很大好嗎?

別把意見跟你不同的人都定義為奴

我支持機車待轉制度
我支持重機不上國道的制度
但不表示所有制度我都很贊同
制度的設立要合情合理才會支持阿

不然你以為當初為啥要設計機車待轉制度?
幹嘛沒事弄個待轉然後讓你們這群反待轉的人來抗議?
如果待轉不合理當初早就被抗議光光了還會拖到現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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