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tty wrote:
民主國家, 法治的...(恕刪)
不要扯太遠
扯到民主、法治、憲法...之類這太遠了
道路交通管理辦法的核心是
"維持交通順暢、減少意外死傷"
這應該沒有疑問
你要推翻機車待轉制度
至少要說明哪裡阻擋交通、待轉提高了死傷阿
沒有~~~
完全沒有
民國70年代左右之前(印象中)
台灣並沒有待轉這個制度
大型路口中間完全是擠著機車與汽車要轉彎
只要一個不注意
很多車輛就會擠在道路中間不前不後的
更別提那些急著轉彎的三寶所造成的意外
好不容易找到一個機車待轉的折衷辦法
大大減少了路口車潮與意外
不知道為什麼有人要改變
要改變可以
提出一個不影響車流、同時也保障雙方行路權的替代待轉的辦法
廢止或有條件開放絕對不會比現行待轉制度安全
而去繞圈圈的各位大大
要凸顯待轉會影響車流的訴求
是一種極端的方式
一個路口不可能用極端的狀態去立法
所以
訴諸意氣之爭沒有人樂見
提出實際可行的辦法說服大眾才是明智之舉
替代辦法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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