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ydrich wrote:我覺得應該是加重罰金比較有用。不管你開什麼車,反正妨礙交通一張就是10萬。這樣子應該比較有效。 一張10萬,那些有錢人到繳的起,那就要保佑我們這些小市民們不要亂停搂。jason6632 wrote:超跑沒啥了不起的 建議條杯杯拖調輔助輪改成液壓可升降 以後就不用怕底盤太低囉 1.拖調輔助輪改成液壓可升降會耗掉不少成本。2.只要不小心動到車身,括了一下都是拖吊業者和警察2.3個月的薪水,建議都張罰單就好,不然會吃不完兜著走。
Heydrich wrote:我覺得應該是加重罰金比較有用。不管你開什麼車,反正妨礙交通一張就是10萬。這樣子應該比較有效。 我覺得 托還是一定要拖 至於車子的磨損 應該要有相關法令配套 讓車主自行承擔這風險責任 畢竟 路是大家的還有罰鍰的話 個人覺得 以該車 全新市售價格來分等級罰鍰 畢竟 既然都敢開出來 就代表有這樣的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