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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車禍被對方獅子大開口

賠錢應該是跑不掉的

不過就上法院來決定吧

你把對方的照片留著

不用那麼多
個人無經驗及法常,但⋯

對方無理由急停加下雨,應該要自負一半責任⋯警察局前沒監視器?

既然對方要求無法上班的損失陪償,但基於對方也有錯,妳男友手、腳指差點斷了能上班嗎?

FB po文是對方自願公開,拿來當證據不是問題。

醫美⋯所以現在車禍都要賠一台新車不成?

stingjie wrote:
對方無理由急停加下雨,應該要自負一半責任⋯...(恕刪)


你這結論怎麼推的?
我兒子被闖紅燈機車撞成臉部粉碎性骨折,對方一直避不出面,搞到法官也看不下去,快二年才由法院裁定賠償及和解,
看了很多網友似是而非的論述,可能不見得有幫助,以下幾點建議:
1.賠償無法避免,因對方傷勢並非嚴重,個人認為五萬以下
2.被撞者通常很在意對方態度,儘量展現善意,即使財力有限
3.不盡快和解,只會激怒對方再提高金額
4.出庭前仍會有二次調解,若未達和解,只要展現善意,在開庭後法官還是會嚐試協商
5.和解賠償完畢後,不會有前科
樓上一堆法律外行人,搞不好是對方來臥底的.


你們應該要提告才對呀。

對方緊急煞車,這很可能是肇因.

如果成立,那麼你們就可以求償.

因為没有影片很難判斷,不過因為對方應該也没有影片吧.
所以啦,對方緊急煞車佔了下風.
再來你們做筆錄以及在法庭上要慎言,言多必失.

筆錄是可以推翻的.

反正就咬定前車緊急煞車導致事故.

然後保留醫療收據,再加上一些其他交通費用,精神損失等求償.
獅子大開口是標準的作法.
stingjie wrote:
個人無經驗及法常,...(恕刪)



除非前車惡意逼車

不然後車撞前車 後車要負全責

麻煩先有這個概念再來討論其它後續


又 如果身份換成是被撞的前車 不曉得大家會怎麼處理
"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
開的那些費用叫他拿出證明,無法上班也要有醫生證明,當我沒車禍過,沒斷掉,醫生了不起開宜休養三天就很多了。法庭講證據

汎古實業 wrote:
樓上一堆法律外行人...(恕刪)

樓主過失傷害的追訴期六個月早過了耶…
去年十月發生的事了。
等下週開庭吧
讓法官裁定
對方獅子大開口最後會有報應的
法院有公辨律師妳們可向法院申請,如果能找到車禍現場是否有監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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