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 for sale wrote:說出重點了就是100跟109在警察面前都是在法規所能接受度下都不會被開單也應不會有罪責(恕刪) 後面109的車怎會沒違規 跟一陣子 就沒有足夠安全距離了還是你認為 只要不超速就沒違規 不保持安全車距不違法
靜儉修身養德 wrote:後面109的車...(恕刪) 所以就說嘛如前車100在跑,他並沒違法但後車109追上來你只有2個選擇1.想辦法中線超車2.跟他一樣跑100說安全距離喔上一趟國1就知有多少人有安全距離
frogghoul wrote:FOXY1016 wrote:看到這則視頻,給那...(恕刪)先把超速解決吧,或者把超車道與中線道限速有所差別,我的經歷覺得臺灣高速公路幾乎都在超速、與不保持安全車距以及任意變換車道,我曾錶速130km、GPS125km依然還是會被逼車,別跟我說沒超速,若真的沒超速幹嘛看到測速照相機就踩煞車?為了讓你們這些快車,我被開超速罰單你們要繳?若是我就會超速讓你們,若不是我才管你們所不所謂快樂錶,限速本來就是看錶速,要不看什麼來開車? 只要你不占据内车道,相信不会有人八你,或閃你,你也不用被逼超速!超速是别人的事情,你不该占据内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