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CC wrote:
請教一下。這位 「版主的捍衛戰士」shali3699,怎麼被停權了,「有這麼嚴重嗎?」...(恕刪)
不知道耶
要問管理員阿
很多人都被停權過吧
Katong wrote:
標準並沒有不一,雙北警方的檢舉網站內文字敘述是都一樣.
"違規停車"的舉證,必須以駕駛人不在車上為要件,這張罰單比較貴.
必須證明駕駛人不是 "臨時停車",也不是處於隨時可開動的狀態,因此比較嚴格.
你如果是檢舉 "違規臨時停車",只要有車尾照,
拍幾張連續照片足以證明該車是處於靜止狀態即可.
這張只要300元,標準也寬鬆一些. 因為紅線,路口轉角,槽化線,公車停靠站...
只要車子有停止的事實,就構成違規了,與駕駛人是否在車內無關.
wei757 wrote:
未必。
機慢車輛左轉專用道紅線處,我開車經過,慢慢用行車記錄器拍,
含影片照片檢舉,收到這種東西。
同一位置前一週檢舉臨停成立,然後下一週給我全部打槍。
我只是想簡單檢舉臨停而已,從A10509170008打槍到A10509170020,
弄到最後變成不舉發。
當然隔週早中晚我都直接繞兩圈,隔三分鐘以上,用56條舉發。...(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