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vonel wrote:
現在這個文明社會當強盜都是有理的~~XD
對路霸講理,如同對牛彈琴,不如對妹談情還比較實在。
NorthStar wrote:
我都明列條文好幾次了,條文沒禁人幫車占車位!
官員,新聞,警察,都各自解釋,反正不是你我說了算。
所以,屁這麼多法律該遵守Bla Bla Bla,然後從路邊吵到論壇,
活生生不就是你們人云亦云的自大誤解引起的紛爭嗎?
要是大家都接受人占車位無違法,繼續找下個停車位,何來紛爭?
講法律明顯說不通了,又要批道德?請問:
為幫朋友,家人,同事而捨身背負"不道德"指責幫留車位,
跟因一次停不到車位而想強制對方取得車位,製造紛爭;
到底從哪個面向能夠說成前者不道德,
後者是哪裡,怎麼看,怎麼解釋能比較有道德?比較高教育?
NorthStar wrote:
我都明列條文好幾次了,條文沒禁人幫車占車位!
官員,新聞,警察,都各自解釋,反正不是你我說了算。
所以,屁這麼多法律該遵守Bla Bla Bla,然後從路邊吵到論壇,
活生生不就是你們人云亦云的自大誤解引起的紛爭嗎?
要是大家都接受人占車位無違法,繼續找下個停車位,何來紛爭?...(恕刪)
2672 wrote:
雖未涉及刑法之規定。但如有駕駛人投訴仍應受理並對占用人實施告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