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

台南BMW業務超速撞TOYOTA致一死多傷肇責檢方已作出見解!


katana057 wrote:
拿判決書來對好嗎,...(恕刪)


本來就是要等判決書了,這版只是打打嘴砲,消遣消遣罷了,提醒自己出門小心點。
講再多也不如法院的一張公告。等判決出來,我去地院拍照存證。

阿梯司千對萬對,遇到恐龍法也是有過失!!
B M W 千錯萬錯,遇到恐龍法官也不是100肇責!
AndroidHTC wrote:
違規迴轉遭同向的後...(恕刪)


不是喔!市長候選人是座在副駕駛座,開車的是他的長子,也是違規左轉。


話雖如此,不同車禍不能相評論,只能說類似,畢竟情境不可能相同,
最後判決如何也找不到相關報導。

小黃狗的春天 wrote:
講再多也不如法院的一張公告。加持加持加持等判決出來,我去地院拍照存證。


說到做到喔。
最近在路上比較常聽到按喇叭的聲音,回頭看大多是直行車按的喇叭,
直行車一看有車轉出來就猛按喇叭,原來就是直行車被大家認定有絕
對優先路權,以至除按喇叭還出口國罵
小黃狗的春天 wrote:
本來就是要等判決書了...(恕刪)


這個案子不用等判決書了,

既然檢察官沒起訴T車駕駛。

基於 [不告不理] ,不管遇到怎樣的法官,(就算法官被買通..等),

T車駕駛都不會被判有罪。

yurue wrote:
這個案子不用等判決...(恕刪)

判決主要是要看究竟要負多少比例之責任,

如果是5/5,你說T駕駛沒責任嗎,只是沒起訴而已

若是(近於0/極高),那可能T車只負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無責
檢察官為有罪推定~~ 能起訴就會盡量起訴!!
法官為無罪推定~~ 能無罪就盡量無罪!!

有罪推定為先的檢察官出現....就會有辯護律師的出現!! 不然律師要賺什麼~~
檢察官起訴的是 [刑事] 官司,刑事案件的判決結果,只有 [有罪] 跟 [無罪] ,不會有肇責比例。

民事官司結果,才會有肇責比例。
mx3000 wrote:
判決主要是要看究竟要...(恕刪)

yurue wrote:
檢察官起訴的是 [...(恕刪)

謝謝指正

mx3000 wrote:
判決主要是要看究竟...(恕刪)


"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無責"


果然是精闢的見解


智障都開頭又大、尼喪,那你呢
  • 2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