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時開車也會這樣 阿又一台龜車
殊不知哪時個人的感覺 變成是法條 變成自己意識的鐵則了
但
在高速公路外線道開時速60公里的車,不知要叫什麼車 這一定也是叫龜車
我非常討厭
但是 這台龜車 只要是開於60公里以上 我一樣要守規矩 也要忍受他
為什麼? 他沒違規呀 他只要被警察測速50公里以上 就不會受罰
龜車既然沒違法也在規定內開車
我也不能夠 因自己的討厭 請龜車不要上高速公路
若大家這麼不喜歡這些所謂的龜車 要不否請交通部修改法規 沒開80 不然100也可以 不得行駛高速公路
我也很討厭 在高速公路上 不管任何車道行駛比我開得慢的人
但不管怎麼討厭 只要對方行駛在規定內 就只能忍受 接受 自己去避開它
不應惡意的去造成別人的傷害 這個人才是真的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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