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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於「內車道」,被後車閃大燈!

全新進口車,原廠胎圈這都不足以成為你佔據內車道的藉口。
不過說實在的,我對內線早已不抱任何希望了。

要超車我選擇外線或是慢車爬坡道。
我違規是我家的事,你堵在內線是我和你的事。
閃你大燈,隔天01上還會有取暖文說我全新進口車在內線以最高速行駛被閃大燈~~
政府並沒有法律規定搭手扶梯時必須靠右站立,但為什麼大家都會自動靠右站立,將左側讓出給趕時間的人可以快速通過?
(雖然手扶梯靠單邊站立可能會使手扶梯容易故障)
讓出超車道給需要的人可以快速通過,對方超不超速跟我們無關,也許他真的有急事要處理。
甚至看過開80KM/H的小客車行駛在中線到跟外線道的大貨車並行,他有違法嗎?沒有,但長期佔用並行讓中,外線的車子過不了,這樣的守法好嗎??
台灣真的不缺法律,我們缺的是默契,大客車跟大卡車司機們在這方面真的比小客車要好很多,路是大家共用的,要讓大家都守法又能快速通過單靠交通法規來規範絕對是不夠的。
基本上超車道就是超車用的

既然不想開的比他快讓出車道也是合理 如果可以避讓情況下

不過個人是有遇過很沒品的 在平面道路 明明前方塞車 外車道也是塞車 前方還有個限速50的測速照像

結果在我後方猛閃燈按喇叭 不知道該駕駛是屎要出來 還是要尿褲子了

一台很沒品BMWX5
我有時候行駛在內側車道(時速118~119 前方有段距離都沒車)

只要看到後方車輛用更高的速度靠近我 我都會主動先讓道的

反倒是我常常遇到在內側車道想再加速 被時速105~110的車輛擋住(他前方一段距離也沒車輛)

我都閃燈2.3次了 他還是不為所動 最後只好自己繞中線去抄他

a73905 wrote:
以我的速度我也是:超車者,不是佔用者!
只是後面唯一的那輛車比我更快...(恕刪)


候車速度比你快你就是占用者!
你超車超完請你開回去中線道
把內線讓出來給其他用路人
自認為最高速限長期占用內車道  不違法

但別忘記了

從後面閃他燈 叭他  也是不違法
就算再怎麼緊急,我也是守法開110,你有急事想開125,要我讓你,你確定你有比我急嗎?
有急事自己要想辦法搭救護車或請警察載你一程
而不是在公路上違法超速。
搭捷運的時候,若不趕時間的情況下,大家都會刻意站右側,左側留給趕時間的人使用~~
我想在高速公路上,把左側留給趕時間的人使用也很合理~~
小弟本人在高速公路會開在表速界於115~120中間
基本上開在內車道時遇到龜車都會閃大燈提醒
但我長久以來的實測證明
會讓的人當看到你逼近時就會讓(甚麼都不用做)
不會讓的人你就算閃大燈.按喇叭或是做任何行為
他都不會讓
+1,不逼車,閃大燈,不行嗎?
有的小閃一二下,就是"請"你讓開而已,難不成要打電話給你?
狂閃的,那就是林北屎在滾,快讓...
個人解讀是這樣低;你想巡航,一樣可在第二道巡航,何必佔著內線第一道.
當我在內線巡航,但發現後頭已有高速車輛靠近,只要狀況許可(如旁邊無車),
補點油門讓出內線予人方便,沒什麼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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