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o.genius wrote:車子未熄火這樣檢舉...(恕刪) 可以用55條-4檢舉,只要沒緊靠白線停車就算,人在車上也能檢舉成功,為何我會知道是因為我被開單罰三百元過,市場攤販擺到白線切齊還小突出車道,載老婆帶小嬰兒去換鞋子被拍的,現在去市區就是不開車為上,避免造成其他人的困擾也避免違規
在日本如果行人闖紅燈的話...路上的車輛就會遠遠的按喇叭壓到底那種,整個街道都聽得到那種音量就是要警告你闖紅燈是不對的!讓你丟臉下次才不會再犯~跟檢舉是同樣的道理日本人面子擺第一,會覺得羞愧!台灣人錢財擺第一,會覺得心痛!這用意就是一種"警惕"的效果!!
我蠻驚訝的,好多人的態度好鄉愿!!!難怪社會這麼亂,連檢舉違規都還在那邊意見一大堆都在比爛的嗎!? 說啥" 難道你都沒違規過嗎?"違規本來就該檢舉,沒被檢舉或抓到不代表你沒錯被檢舉或舉發,那只是剛好而已哪種自己犯錯,卻急著檢討別人從不檢討自己的態度......只能說素養真的很差!跟成龍說"我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一樣把其他人都拖下水,就顯得自己好像沒什麼大問題有夠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