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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在快速道路摔車非死即傷,想試辦開放重機上高速公路,先廢除以刑逼民制度。


中原一點紅 wrote:
怎麼還在跳針首先,...(恕刪)


喔~
原來你一直不懂我前面說的,
裝睡的人果真叫不醒.
跟理盲講理~黑人問號!?
危言慫聽,進步的惡源,愚民政府,把所有的改變都說很危險
順意重機族上國道就好政府?不順意就危言聳聽,進步的惡源,愚民政府?
光想到萬一前方重機車禍
騎士被一堆人輾過去
這責任該怎麼劃分阿?

第一個輾過50%
第二個輾過30%
第三個輾過20%

等等第三個跳出來說
第二個輾過時
那騎士早已經掛了
我只是輾過屍體
我也不願意輾過他
我4466加減包個白包意思一下就好了

這肇事責任太難劃分了…
weiooooo wrote:
光想到萬一前方重機車...(恕刪)
聽說是真實發生過的案例,Law and Order也改編過:六、七個青少年圍毆一個,結果打死了!請問這筆帳要怎麼算?全部一級謀殺起訴,結果陪審團只能判無罪。因為無法證實「致命的一擊」是由誰所造成
想開放的講一堆道理 ,蘋果民調八成都反對,我認識的朋友也都不贊成。這裡討論再怎麼激烈,也沒有多數人多。重機先爭取開放,再來停車空間,最後就是上快車道,國道。台灣很大嗎???
其實討論那麼多也解決不了問題,不如就來公投吧。?公投若未過,請十年內不要再論此一議題。
自以為是的少數人想要凌駕在沉默的大眾之上……我對台灣社會現在這種風氣非常的厭惡
得吋不如就進呎,再來應該要爭取開放營業用重機登記吧
橫島忠夫2 wrote:
想開放的講一堆道理 ...(恕刪)

我武維揚 wrote:
放心,重機騎士穿戴...(恕刪)

你要不要親自躺在地上,給汽車碾過去,證明一下,汽車碾過去沒事

無名子 wrote:
你要不要親自躺在地...(恕刪)

這套有機會....保留全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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